甘政办发〔2018〕4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突出立法重点,加强经济文化、环境保护、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不断优化立法方法、改进立法模式,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积极探索包括委托起草、法制机构提前介入在内的多元化草案起草模式。要不断加强立法协调,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确保各部门职责清晰。要严格按照计划安排,提前完成相关立法项目的草案起草、上报,对预备项目和论证项目,有关部门要抓紧调研论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