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社厅下发《通知》 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和个人将给予奖励
原标题:省人社厅下发《通知》
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和个人将给予奖励
中国甘肃网2月15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省人社厅近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运用好事业单位有关奖励政策,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各方面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嘉奖、记功和记大功等及时奖励,发放一次性奖金。
《通知》指出,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部门(单位)公开招聘(含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均改为网上组织或延期举行,暂停组织线下现场报名、笔试、面试活动。特殊情况急需组织公开招聘的,应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尽量采用电话、视频、互联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办理有关事项,相关体检、考察活动可延后开展。
《通知》指出,各地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要简化招聘程序,设立自主实施、招聘结果一次性备案的绿色招聘通道。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采用网上面试、考察等方式拟定聘用人员,经适当方式集体研究后,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待疫情解除后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宣传、运用好事业单位有关奖励政策,切实关心爱护和激励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对我省奋战在防控最前沿以及赴湖北武汉等地疫情一线开展医疗救治中表现突出;疫苗研发、基础预防等科研工作中取得突破进展;保障救助物资、抢建救助设施及时有力;靠前指挥发挥重要作用等各方面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嘉奖、记功和记大功等及时奖励,发放一次性奖金,获奖人员所在地区或者单位经批准还可以追加其他物质奖励,所需经费按规定渠道解决。
对于在疫情防控中不服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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