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 古浪县等31个县区退出贫困县的通知
甘政发〔2020〕1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精神和《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甘肃省2019年度贫困县摘帽退出验收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要求,经县级自评、市级初审、省级验收核查和第三方评估检查,并经省贫困县退出验收工作组审核、公示公告,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古浪县、天祝县、靖远县、会宁县、秦州区、麦积区、秦安县、清水县、张家川县、庄浪县、静宁县、庆城县、宁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安定区、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武都区、文县、康县、临潭县、舟曲县、永靖县、和政县、广河县、积石山县、康乐县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现批准退出。
上述31个县区退出后,要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攻坚态势,防止出现松劲、懈怠。要加大对剩余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继续巩固发展脱贫成果,特别是要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狠抓攻坚工作落实,确保我省脱贫攻坚全面收官。在脱贫攻坚期内,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确保脱贫退出的稳定和可持续。要继续实行最严格的扶贫考核评估,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