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享税收优惠
原标题: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享税收优惠
中国甘肃网3日9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燕春丽)3月8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全省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享受相关优惠税收政策。
据介绍,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包括医疗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两部分。医疗应急物资有,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隔离面罩、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相关医疗器械、酒精和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重要设备和相关配套设备;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的通信设备。生活物资有,帐篷、棉被、棉大衣、折叠床等救灾物资;疫情防控期间市场需要重点保供的粮食、食用油、食盐、糖,以及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方便和速冻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蔬菜种苗、仔畜雏禽及种畜禽、水产种苗、饲料、化肥、种子、农药等农用物资。
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范围名单的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政策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其中,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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