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企业和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价、会议审定等程序,确定古浪县八步沙林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七届“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甘肃虹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城关区虚拟养老院、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陇西一方制药有限公司为第七届“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至2021年2月5日。公示期间,公示对象如有不符合评奖条件或有影响评奖的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证据确凿。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调查属实并影响获奖资格的,依据有关程序取消获奖资格。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金昌南路279号
联系电话:0931-8533511 8533548(传真)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