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政务 >> 政府文件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1-06-11 09:51 来源:中国·甘肃 编辑:张玉芳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决策部署,负责全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保障制度,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对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导、考核。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程晓波  副省长

  副组长:徐延文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建勋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成  员:朱维昌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  明  省公安厅副厅长

          周继军  省财政厅副厅长

          何永强  省人社厅副厅长

          戴  威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连  兵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赵彦龙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黄  明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田学功  省文旅厅副厅长

          杨汉杰  省应急厅副厅长

          刘晓春  省林草局二级巡视员

          康建文  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梁吉东  省供销联社理事会副主任

          袁海东  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建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赵彦龙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三)各市州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省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要求,统筹负责本市州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相关新闻

精彩推荐

关注我们

中国甘肃网微博
中国甘肃网微信
甘肃头条下载
微博甘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