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省级基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我省省级基础地质调查项目为原省级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一直沿用原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甘肃省省级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甘国土资发〔2005〕195号)进行管理。由于国家相关政策、项目管理实际已发生较大变化,该办法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为此,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厅结合实际制定了《甘肃省省级基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章,三十四条。
第一章:总则
主要说明了管理办法的编制目的和依据;明确了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及项目管理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储备库管理
明确了储备库的建立原则、管理模式、入库条件、申报材料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章:立项
明确了立项基本原则、项目承担单位确定方式及资金下达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设计审查
规定了设计审查程序及有关时限。
第五章:实施管理
明确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管理主体及其责任,同时规定了项目管理的检查方式及检查内容。
第六章:成果验收
明确了成果验收的组成包括野外工作验收和成果报告评审,并规定其程序及相关时限。
第七章:资金管理
明确了项目预算编制及编制依据相关要求;承担单位续严格按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按年度编制财务决算,并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和省财政厅报送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第八章:绩效管理
明确了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损失浪费严重、低效无效等重大问题的,按照程序及时报告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
第九章:监督检查
明确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管理、组织与协调,对项目资金、质量、成果、保障措施等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置,对找矿有重大发现或突破的地勘单位,在下一年的项目安排上优先考虑。
第十章:附则
说明了《办法》实施日期及有效期。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办法》主要是在《甘肃省省级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根据《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肃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自然资源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以往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及发现的问题重新制定,旨在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省级基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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