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高速公路“开口子”拓展工程项目增设收费站的批复
甘政函〔2022〕126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高速公路“开口子”拓展工程项目增设收费站的请示》(甘交发〔2022〕87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G2201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八里镇出入口设置金城南(K15+700)收费站,在G30连霍高速公路张掖新城互通立交出入口设置甘州(K2200+077)收费站,在G22青兰高速公路会宁服务区(红色驿站)设置会师(K1738+700)收费站。
二、新设收费站的设计、建设要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关于行驶安全、快速通行等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
三、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要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新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交财审〔2022〕62号)执行,并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
四、新设收费站启用前,要做好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收费站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