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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吸纳当地群众就近务工

22-11-15 09:07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编辑:张玉芳

  原标题:我省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吸纳当地群众就近务工

  中国甘肃网11月15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杨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我省将通过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有效带动大量群众,特别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就近务工就业、提高就业技能、激发内生动力、拓宽收入渠道,发挥好以工代赈拓岗位、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作用。

  《方案》明确,我省将大力推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积极鼓励非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政策性金融性开发工具和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吸纳当地群众就近务工,有效扩大就业容量。在交通领域,主要包括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际和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沿边抵边公路,港航设施,机场,公路客货运站等。在水利领域,主要包括水库建设、大中型灌区新建和配套改造、江河防洪治理等。在农业农村领域,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产业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在城镇建设领域,主要包括城市更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排水防涝、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保障性住房、县城补短板强弱项、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公共服务项目等。

  《方案》指出要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尽量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施工单位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实名制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需送县级发展改革、人社部门备案。监理单位也要将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劳务报酬原则上由施工单位(或劳务公司)通过银行卡直接发放至务工者本人,坚决杜绝劳务报酬发放过程中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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