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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陇西至漳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批复

22-11-29 09:23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编辑:张玉芳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陇西至漳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批复

甘政函〔2022〕158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核定陇西至漳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请示》(甘交发〔2022〕106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陇西至漳县高速公路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客车

  (二)货车(含专项作业车)

  (三)6轴以上货车

  通行费计费规则按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则(2020)》《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程(2020)》以及相关规定执行。6轴及以上货车桥隧加收标准按6轴货车标准收取,6轴及以上专项作业车车辆通行费按6轴货车收费标准收取。

  二、收费期限

  陇西至漳县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收费期限届满终止收费。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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