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科技伦理委员会的通知
甘政办函〔2023〕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甘肃省科技伦理治理体制机制,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科技伦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张世珍 副省长
副主任:张世荣 省科技厅厅长
曾华辉 省教育厅副厅长
黄宝荣 省工信厅副厅长
阎奋民 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
张 浩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委 员:李兴华 省科技厅副厅长
周文魁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张永洪 省商务厅副厅长
张福林 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李雪楠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 炯 省科协一级巡视员
李玉民 兰州大学副校长
赵培庆 中科院兰州分院副院长
董积生 省社科院副院长
张小军 省科学院副院长
樊廷录 省农科院副院长
委员会下设秘书组,秘书组设在省科技厅,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张世荣同志兼任秘书组组长。委员会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工作职责
(一)委员会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各项决策部署,推进全省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统筹指导各市州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组建科技伦理分委员会,并指导与监督分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开展科技伦理规范制定、审查监管、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秘书组工作职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研究起草需提请委员会审议的科技伦理治理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召开专家咨询会议,及时研判科技伦理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提出措施建议;组织开展全省科技伦理治理工作检查,掌握各地方、各行业、各分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委员会报告,提出工作建议;承办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