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产业发展水平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
甘政办发〔2023〕1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下简称重点帮扶县)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壮大帮扶产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之策,作为乡村振兴“五大振兴”的重中之重,集聚各类资源要素,集中支持重点帮扶县大力发展现代寒旱特色农业、现代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动重点帮扶县全产业链转型升级,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促进产业全面发展和农户持续稳定增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重点帮扶县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在重点帮扶县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重点帮扶县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集中支持。坚持“四个不摘”,政策不断,力度不减,统筹用好政策、资金、项目、人才、力量等要素,倾斜支持重点帮扶县产业发展。
坚持联农带农。持续健全完善帮扶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构建完善市场经营主体和农户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产业发展新格局,推动农业价值链向中高端跃升,实现产业兴旺、农民富裕。
(三)主要目标。立足重点帮扶县特色产业发展潜力,以养殖业牵引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食品工业带动特色产业价值链提升,加快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到2025年底,23个重点帮扶县肉牛存栏、出栏、牛肉产量分别达到145万头、61万头、6.7万吨以上;羊存栏、出栏、羊肉产量分别达到820万只、770万只、13万吨以上;蔬菜、苹果、马铃薯、中药材总产量分别达到600万吨、400万吨、870万吨、65万吨以上,将“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发展成为重点帮扶县县域主导产业,农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联农带农机制持续健全完善,产业振兴初见规模,农业产业比较效益显著提高。
二、多措并举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一)强化养殖业牵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继续把壮大养殖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突出牛羊猪鸡奶草等六大重点,抢抓全省加快建设张掖—武威为核心的河西走廊百万头大中型肉牛产业带、平凉—庆阳为核心的陇东百万头高品质特色红牛产业带、甘南—临夏百万头高原特色牦牛产业带和河西走廊、中部沿黄和陇东南3个千万只肉羊产业带以及河西走廊奶牛产业带与现代畜牧业发展等机遇,优先支持产业带内重点帮扶县加快小规模养殖户扩群增量和标准化养殖加工基地建设,加快构建更加完备的现代畜牧养殖体系、良种繁育体系、市场流通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形成以牛羊为主导,布局更加合理、特色优势明显、产业竞争力强、种养一体循环发展的现代畜牧产业发展格局,力争到2025年,23个重点帮扶县畜牧业总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占比提高到33%以上,为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加工业带动,促进价值链提升。以全省龙头企业“2512”引培提升行动为契机,做足“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文章,在重点帮扶县深入推进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及食品工业产业链链长制,对新引进大型招商引资、改扩建加工项目的龙头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跨规模达标的龙头企业,实施分级达标奖补,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原料直供基地建设、引进先进生产加工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创建一批以链主企业和骨干企业为引领、以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辅助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建设为突破口,推动要素、项目、企业向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集中,培育引进上下游骨干企业,推动“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23个重点帮扶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240家以上,每县至少有1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以农产品加工业为牵引拉动特色全产业链升级目标。
(三)强化品牌打造,促进产品优势竞争。倾斜支持23个重点帮扶县申报认定“甘味”农产品品牌,持续构建以省级“甘味”品牌为引领、地方公用品牌为支撑、企业商标品牌为根本的品牌体系,坚持政府市场两手并用,政府、企业、协会共同发力,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品牌创新发展。健全完善“甘味”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营养品质检测评价和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三大体系,大力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厚植“甘味”品牌绿色底色,全力创响“甘味”品牌,提升“甘味”品牌影响力、竞争力和品牌价值。到2025年,23个重点帮扶县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700个以上,每县培育打造1个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甘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2—3个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商标品牌,品牌对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进一步显现。
(四)强化物流建设,促进农产品顺畅销售。加快构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大力支持辐射重点帮扶县较多的定西马铃薯综合交易中心、临夏州牛羊肉交易市场、静宁县苹果批发市场、天水市花牛苹果期货交割库等大型农产品产地市场,尽快形成产地集散、价格形成、信息发布和仓储物流中心。加快建设临夏州绿色清真产业、天水农产品和武威市农产品等物流园区。在重点帮扶县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集中度高、市场基础较好的乡镇,以冷库群为依托,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初级市场。继续采取差异化奖补政策,支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提质升级,促进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功能配套逐步完善。加大支持重点帮扶县深入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加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到2025年,重点帮扶县率先实现县有寄递公共配送中心、乡有寄递服务网店、村有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制村实现快递服务全覆盖。
(五)强化消费帮扶,促进农产品应销尽销。加大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包括重点帮扶县在内的脱贫地区农产品工作力度,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年度农副产品采购份额10%的比例进行采购,确保在完成既定预留份额的基础上,鼓励更多采购脱贫地区农产品。鼓励引导各级工会在采购节日慰问品时,按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标准采购包括重点帮扶县在内的脱贫地区“甘味”农产品。充分发挥电商助农优势,加强与淘宝、抖音等头部电商合作,利用重点节庆开展电商促销活动,扩大重点帮扶县农产品网上销售规模。发挥共青团社会联络优势,开展“青春助农”原产地公益直播活动,每个重点帮扶县每年举办1场以上公益直播带货活动,助力拓宽重点帮扶县农产品市场空间。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定点帮扶单位消费帮扶机制,持续推进重点帮扶县特色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事业单位,力争协作省市采购受援地区农产品金额逐年稳定增长。
三、健全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
(一)强化联农带农机制落实。指导重点帮扶县在依托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实施产业帮扶项目时,把联农带农作为扶持经营主体的前置条件,将对经营主体的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资产入股等扶持力度与经营主体联农带农的数量和效果相挂钩。未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未明确预期成效的经营性帮扶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不得安排资金计划,不得审批实施。
(二)优化联农带农工作方式。强化示范引领,鼓励引导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投牛还犊(投羊还羔等)、技术服务指导、吸纳就业等多种方式,直接带动农户发展产业,直接增加农户家庭经营性收入或工资性收入。各县区要制定落实好本县区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资产入股的具体量化标准和操作规程,经营主体多联农带农,政府部门多给予扶持,真正实现农户发展产业必有经营主体相联带动,经营主体发展必带动农户同步发展,相互结成紧密的市场利益联结共同体。
(三)加强联农带农监测监督。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根据设定的监测指标,加强对重点帮扶县经营性帮扶项目生产经营状况和联农带农情况季度风险监测和年度风险监测,了解帮扶产业项目运营情况,及时掌握出现的困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帮扶产业项目可持续发展。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省市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对经营主体联农带农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县建立经营性帮扶项目联农带农“两本台账”(县级工作台账和项目明细台账)。科学评估联农带农方式和效果,对不履行带农责任或者带动效果差、资产闲置、经营亏损的项目资产,及时优化整合;对挂名帮扶却未产生带动效果的资产,及时进行处置;对管理使用帮扶资金效果不佳、未兑现入股资金分红、审计发现问题较多的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再安排帮扶项目。
(四)加强联农带农后续管理。对经营正常、联农带农效果较好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督促企业完善运营方案,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营利润,提升资产价值。对因资金短缺、产品品种单一、科技含量不高、产业链条短等造成经营困难的,指导其用足用活一揽子扶持政策,帮助纾困解难,避免发生关门歇业、倒闭破产等问题,防范出现资产闲置或损失浪费。对到户产业入股资金,要督促市场经营主体按协议约定兑现分红,协议到期后,鼓励引导续签三方协议,稳定联农带农机制;对不愿意继续承接或因经营不善无法继续兑现分红的经营主体,督促兑现原协议分红后,应利用自有资金购买脱贫户的收益权或股份,探索将到户入股资金通过实物(生产资料)的形式退还给入股脱贫户,并指导其自主发展产业。对长期闲置和低效的项目资产,采取打包出租、招租、处置、引入社会资本注入经营或抵押贷款等多种方式,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收益水平。积极探索运用金融工具开展大棚设施、养殖设施、活畜等抵押质押贷款业务,提高资产运营效果。
四、精准落实产业配套支持政策
(一)强化资金支持。拓宽资金投入,继续采取定额补助方式,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充分用好国家涉农资金整合对重点帮扶县延长至2025年的政策,继续在重点帮扶县整合各项涉农资金,统筹集中安排使用。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2025年底达到50%以上。用好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支持重点帮扶县发展特色产业、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新型服务业、信息产业,以及产业发展必需的配套设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富民产业贷”、“甘农贷”等信贷政策,全覆盖保障重点帮扶县需求。积极引导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为重点帮扶县加快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持续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东部协作省份对重点帮扶县实现全覆盖支持。优化资金投向,财政衔接资金重点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县域富民产业,支持全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推动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财政衔接资金按5%的增幅,逐年稳步提高用于优势特色产业的比重,由2022年占比55%,到“十四五”末达到70%以上。涉农整合资金明确50%以上用于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
(二)强化项目支撑。优先在重点帮扶县谋划布局一批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水利、交通、通信、教育、医疗等大中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和缓解区域发展“瓶颈”制约。组织实施好《甘肃省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中明确的10大类、1.1万个、总投资900余亿的补短板促发展项目,落实分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确保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加强东西部协作对接,以受援重点帮扶县为重点,立足“我方所需、对方所能”,突出产业耦合和优势互补,提出产业合作、劳务协作等项目需求清单和年度财政援助资金计划,持续深化产业合作。积极搭建东部企业与重点帮扶县交流对接平台,推进共建“一县一园”行动取得新进展,持续开展“津陇共振兴”“鲁企走进甘肃”等活动,引导东部产业有序梯度转移,推动更多好项目在重点帮扶县落地见效。
(三)突出科技支撑。做好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日常联络、服务保障和工作评价等工作,推动选派人员认真落实现场服务时间要求,紧紧围绕县域农业产业布局和科技服务需求,扎实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品种技术引进推广、技术瓶颈集中攻关、本土人才培养帮带等工作,力争到2025年,帮助重点帮扶县实现农业科技创新应用能力明显提升、农业主导产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本土科技人才专业能力明显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升。在重点帮扶县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和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研发。加快研发制种玉米去雄收获、马铃薯联合收获、中药材种植收获等装备和丘陵山区实用高效作业装备。集成推广农机农艺融合、农田高效节水、耕地质量提升、现代设施农业、绿色种养循环、畜牧业高效生产等重大技术。依托现代寒旱特色农业专家团队,支持重点帮扶县开展技术指导,加强特色农产品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和精深加工技术开发,提高特色产业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鼓励和支持重点帮扶县申报创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四)加强保险保障。结合农业发展、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等实际,调整优化农业保险品种,合理确定本地区农业保险发展优先顺序,稳步扩大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鼓励重点帮扶县结合自身产业实际,积极开办“一县一(多)品”特色农产品保险,扩大“小而特”地方性特色农产品的保险覆盖面,促进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鼓励有条件的县加大产品创新,探索开展农业生产设施设备保险、“农业保险+”等试点,拓宽涉农保险服务领域,更好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抓具体的工作机制,继续实行省级领导联系包抓重点帮扶县制度。重点帮扶县所在市(州)要抓好统筹协调、指导服务、督查落实,集中力量解决重点帮扶县遇到的困难问题。压实重点帮扶县县级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一线总指挥职责,做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资源调配、项目落地、推进实施等工作,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产业振兴工作专班要把重点帮扶县作为政策支持、谋划部署、统筹调度、督导检查的重点。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及时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其他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细化完善支持政策,做好行业系统政策设计、解读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帮助基层精准把握政策,防止执行走偏。
(三)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县级要合理安排产业项目,精准匹配资金计划,统筹调度协调,加快项目实施。使用资金的相关行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按规定使用资金,按项目计划组织实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从严落实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切实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资金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资金使用政策落实的审计力度,督促指导县区做到精准滴灌、高效使用。
(四)强化评估考核。坚持重点帮扶县定期调度机制,实行专项调度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重点调度相结合,确保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按年度开展重点帮扶县发展监测评价工作,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和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范围,加大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在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的权重。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重点帮扶县予以表扬,对工作中发现责任不落实、帮扶走过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问责。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