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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11-14 17:31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3〕9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培育旅游业创新发展新动能,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主动顺应居民旅游消费多元化升级趋势,创新消费场景,努力加大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新培育一批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休闲街区,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和活力,争取全省旅游人数和旅游综合收入年均增长分别保持在25%和30%以上,发挥旅游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和服务。

  1.打造文旅融合精品工程。打造世界石窟长廊、千里河西走廊等文旅品牌。开发锦绣黄河之旅、壮美长城之旅等精品旅游线路,建设沙漠戈壁挑战、健康养生福地等。培育旅游体验基地和非遗研学基地。加快博物馆、美术馆创建3A级旅游景区步伐,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新空间建设。在旅游城市、A级景区等创新植入文化符号,打造一批特色旅游目的地。(省文旅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文物局、甘肃文旅集团、省公航旅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培育旅游休闲度假产品。打造中医药养生、温泉沙疗等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构建文旅康养“千亿级产业链”。开展文旅产业赋能城市更新行动,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等存量空间发展文旅产业。打造城市书房、创意市集等休闲新空间,打造一批“读者小站·行者空间”等文化空间。打造吃陇菜、购陇礼等甘肃“网红套餐”。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试点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省文旅厅、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甘肃文旅集团、读者出版集团、省公航旅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体育旅游品牌创建行动。开发低空旅游产品,打造“空中游丝路”品牌。举办特色体育赛事活动,提升体育活动水平。支持开展一批“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项目,开展运动健身休闲等新型消费活动,建设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等。推动冬春季冰雪运动等全产业链发展。(省体育局、省文旅厅、甘肃文旅集团、省公航旅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创建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精品等级民宿等,打造“陇上乡遇”乡村旅游品牌。依托全省“5155”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和美乡村”创建行动,优化乡村旅游风景道、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开发“乡村四时好风光”线路产品,开展游购乡村等系列活动。(省文旅厅、省农业农村厅、甘肃文旅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开发地域特色生态旅游。开发森林康养、生态观光等旅游产品。重点建设甘南洛克之路、祁连山风景道以及黄河风情线,打造一批生态旅游线路。大力发展长城游、航天游等主题旅游,打造一批自然之旅、文化之旅产品。推进休闲健康步道建设,完善生态旅游基础设施。(省文旅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甘肃文旅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开展旅游演艺精品推广。支持各市州、4A级以上旅游景区,在旅游旺季推出常态化特色实景演出或文艺演出。支持重点旅游城市创排沉浸式情境演艺剧目。常态化开展“春绿陇原”文艺惠民演出,推动各级文艺院团开展进社区、进乡村等演出活动,优化商业演出审批流程。(省文旅厅负责)

  7.发展文旅数字化服务新业态。打造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体验新样板,大力培育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优化“一部手机游甘肃”平台功能,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打通传统文化新媒体传播渠道,鼓励文博场馆开发云展览、数字艺术等新业态。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开发民族特色数字文化产品。(省工信厅、省文旅厅、甘肃文旅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8.打造夜间文旅体验新场景。推动敦煌夜市、嘉峪关·关城里景区等重点夜间文旅消费街区创新发展,力争培育1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支持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夜间开放,打造夜间消费产品,催生时尚文化新业态。(省文旅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快旅游产品创新研发。推出一批特色文创产品,推动甘肃各类特色商品向旅游商品转化,培育消费热点。编制全省旅游商品指南名录,大力开展招商活动,并对获奖单位予以奖励。充分利用景区、交通枢纽等场所,建立完善旅游商品销售网络。(省文旅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甘肃文旅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服务功能。争取尽快建成“丝绸之路”“西部陆海”“甘青宁”3条交通主廊道,支持省内支线串飞。加快实施“四个层次路网”建设,实现大景区和5A级景区通高速、4A级景区通二级及以上公路、3A级景区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其他景区和乡村旅游景点通硬化路的景区外部交通网络。实施高速公路“开口子”拓展工程,加快景区内骑行专线、登山步道以及索道缆车等设施建设。推动将旅游城市纳入“干支通、全网联”航空运输服务网络,优化旅游客运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省公航旅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激发旅游消费活力。

  11.优化消费惠民政策措施。修订完善《“引客入甘”补贴实施办法》,适当扩大奖补标准和范围。鼓励各地根据市场需求,创新推出甘肃旅游套票、年票等优惠政策。充分利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开展文化旅游消费季、消费月活动。(省文旅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提升旅游经营企业服务水平。健全完善跨部门旅游市场举报投诉、服务质量监督和执法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开展市场整治,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等顽疾。优化旅游交通管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满足游客出行需求。(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动跨省旅游合作联动。重点培育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区、中国黄河之都文旅产业集聚区、始祖文化旅游经济区等,打造丝绸之路黄金段文化旅游示范带、黄河文化旅游示范带、长城文化旅游示范带、红色文化旅游示范带。推动丝绸之路旅游推广联盟等抱团发展。策划举办四省十二区域文化旅游联盟大会、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峰论坛等活动。(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打造文旅营销推广新模式。高质量办好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等重大节会,大力推介华人寻根圣地等旅游产品。利用新媒体平台持续做好文旅内容展示传播,开展甘肃文旅网络系列推介活动。(省文旅厅、省政府外事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入境旅游服务质量。

  15.加大入境旅游宣传推广。优化入境旅游产品和线路,打造游客来甘“必购品”和对外交流“必需品”。运维甘肃文旅海外账号,组建融媒体矩阵,加强海外市场宣传推广和精准营销。参与“欢乐春节”等国家重大对外文旅交流活动,在西班牙等国举办以敦煌文化展示为主的甘肃文旅交流项目。开展入境游旅行商伙伴行动,为国外从事来华旅游业务人员提供课程培训和旅游信息服务。(省文旅厅、省政府外事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提升入境旅游交通便利性。增加与入境旅游主要客源国、周边国家的航线,加强航旅产品和线路培育。(甘肃民航机场集团、省文旅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提供优质入境旅游服务。提升外籍游客和港澳台居民持有效证件预订景区门票、购买车(船)票、在宾馆办理住宿登记的便利化水平。完善景区、机场、车站、酒店、购物商店等场所的多语种标识及导览设施。提高入境游客使用境外银行卡及各类电子支付方式便捷程度以及外币兑换便利性。(省文旅厅、省商务厅、甘肃民航机场集团、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18.优化离境退税服务。在敦煌等国际口岸城市设立离境退税窗口,建设敦煌免税购物综合体,放宽免税购物次数和额度,鼓励引导更多商户成为退税商店,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免税店,进一步丰富退税商店的商品种类,扩大文化旅游购物消费。(甘肃民航机场集团、省税务局、兰州海关、省文旅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搭建旅游贸易合作服务平台。支持省内文化和旅游企业参加各类文化和旅游展会,推动甘肃文化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以兰州、敦煌为重点,探索培育一批省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基地,扶持甘肃省重点文化出口企业、项目名录和产品数据库建设,为境外文化和旅游企业来甘投资合作提供服务保障。(省文旅厅、省商务厅、兰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质效。

  20.加大优惠政策惠企力度。开展使用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工作,减轻旅行社企业经营压力。以企业服务月、入企调研服务等方式,推出系列服务活动和惠企举措。坚持同等质量标准,依法支持旅游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住宿、会议、活动等项目。落实《甘肃省旅游条例》,推进旅行社企业、星级饭店、旅游客运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省文旅厅负责)

  21.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加强导游、讲解员职业技能培训,持续举办全省导游员服务技能大赛。推进导游资格证书电子化改革,优化导游证申领、更换流程。(省文旅厅负责)

  22.完善信用体系保障旅游服务质量。建立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法认定失信主体并实施信用惩戒。建设文化和旅游领域诚信体系,不断完善文旅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推进信用品牌建设,优化信用消费环境。(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全省文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协调机制作用,开展工作调度和研究会商,推动解决促进文旅消费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跨部门统筹协调和综合监管,强化政策协同、配套协作,加快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优化政策保障。用足用好全省旅游产业发展资金,推动文化旅游资源与金融资本有效对接,将旅游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推动盘活存量土地,优先统筹保障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用地需求。推动文化和旅游、统计、出入境等部门间数据互联互通。

  (三)壮大人才队伍。大力培养引进文旅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积极扶持文旅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深入实施文旅“英才计划”,依托高校为文旅创新发展提供专业人才支撑。加强对文旅从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积极扶持文旅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壮大文旅人才队伍。

  (四)强化安全监管。结合行业特点开展行业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和应急演练,强化事故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督促落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和配套政策,并督导落实。各地区要压实属地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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