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置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等4条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甘政函〔2023〕155号
天水、平凉、庆阳、嘉峪关、酒泉市人民政府: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置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收费站的请示》(天政发〔2023〕31号)、《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置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一期工程收费站的请示》(平政发〔2023〕113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置G244线打扮梁(陕甘界)至庆城段公路收费站的请示》(庆政发〔2023〕106号)、《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置S06酒(泉)嘉(峪关)绕城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请示》(嘉政发〔2022〕35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一期工程、G244线打扮梁(陕甘界)至庆城公路和S06酒(泉)嘉(峪关)绕城高速公路设置龙山等20处匝道收费站(详见附件)。
二、新设收费站的设计、建设要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关于行驶安全、快速通行等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
三、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批准,并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
四、新设收费站启用前,要积极进行宣传,做好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收费站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附件: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等4条公路设置收费站点目录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等
4条公路设置收费站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