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置甘肃警察学院的通知
甘政发〔2024〕4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甘肃警察学院的函》(教发函〔2024〕107号)精神,省政府决定,即日起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的基础上设置甘肃警察学院,同时撤销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甘肃警察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实施本科、专科和继续教育。
二、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
三、甘肃警察学院由省公安厅主管,业务归口省教育厅管理。经费投入由省级财政参照省内本科院校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保障。
四、省公安厅要加强对甘肃警察学院的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协同育人机制。
五、省教育厅要加强对甘肃警察学院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进一步优化本、专科教育层次和学科专业结构,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六、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在优势学科培育、科研项目申报、专业人才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
七、甘肃警察学院要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高等教育办学定位,加强对本科教育的研究和模式探索,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加快师资队伍建设,培育高层次专业人才,建成实战应用型公安普通本科学校。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2024-07-11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置陇南师范学院的通知
- 2024-07-05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郑炳林等13名同志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参事的通知
- 2024-06-27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通知
- 2024-06-27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