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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出台新规加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管

2026-10-31 13:36 来源:新甘肃客户端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李永萍)近日,省人社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出台《甘肃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我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让合规机构安心办学、群众放心参加培训。

  此次出台的《办法》明确,各级人社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施监督管理:省级制定全省管理制度,并负责省直管机构、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审批;市(州)级负责审批以高级工及以上和专项职业能力为培训目标的机构;县(市、区)级负责审批以中级工及以下和专项职业能力为培训目标的机构。

  《办法》对培训机构设立、变更及终止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申请—告知—承诺—审批”程序办理。举办者签署承诺书且材料齐全的,审批机关经审查后即可作出决定并核发《办学许可证》;准予办学后3个月内开展实地核验,弄虚作假将被撤销许可。《办法》对培训机构的固定资产、注册资金、办学场所、师资配备、年培训规模等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办学范围,不得开展或联合举办学历教育,不得开展文化学科培训、学历考试辅导、文化艺术辅导、医疗美容培训等,不得代理学历提升事项。

  《办法》明确了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信用监管和退出机制,对年检不合格、不再具备办学条件、违法违规严重的机构,将不予延续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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