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支持打造“五个制高点”的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支持打造“五个制高点”的意见
甘政办发〔2020〕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集中财力支持打造“一带一路”文化、枢纽、技术、信息、生态“五个制高点”,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发挥市场作用。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用好各类政府投资基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有效方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五个制高点”建设。
——坚持多措并举,拓展支持渠道。用好中央转移支付中地方可统筹使用资金,用足专项债券支持政策,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落实各项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多渠道支持“五个制高点”建设。
——坚持保证基本,突出支持重点。在落实好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两项底线性任务、兜牢“三保”底线的前提下,统筹财政资金投向“五个制高点”建设。
二、工作重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五个制高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分领域实施方案,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做好支持工作。部门管理的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可盘活资产等要聚焦重点,强化统筹使用。省级财政安排的涉及“五个制高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置、资金使用方向要与《规划》、方案精准对接。省文旅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对其他部门管理的涉及“五个制高点”领域的专项资金,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跨部门统筹整合使用,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一)支持打造“文化”制高点。进一步使用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改革、文物文化遗产保护、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电影事业发展、旅游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将文化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省文旅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物局、省广电局等部门配合)
(二)支持打造“枢纽”制高点。充分利用好铁路公路航空建设资金、运输补贴以及招商引资、外经贸发展、服务业发展等相关资金,支持打造交通枢纽、物流集散中心、物流园区、枢纽信息化平台以及建设通道物流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供销联社、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配合)
(三)支持打造“技术”制高点。切实管理好科技创新、科技计划、知识产权保护、工业转型升级、人才发展等相关资金,落实人才鼓励政策,支持建设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新高地。(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等部门配合)
(四)支持打造“信息”制高点。统筹好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发展、电子商务发展等资金,支持推进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抢占数字经济新高地,建设数字经济强省。(省工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委网信办、省商务厅等部门配合)
(五)支持打造“生态”制高点。使用好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污染防治与监测、森林植被保护与修复、林业改革发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处置、天然林保护等专项资金,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支持打造绿色发展崛起示范区。(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配合)
除上述专项外,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省住建厅管理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也要加大对“五个制高点”相关领域的投入力度。
三、保障机制
(一)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及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五个制高点”、推进十大生态产业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在安排预算时按照区域规划、专项规划要求,积极体现支持政策,强化资金安排与政策的衔接匹配,财力集中投向“五个制高点”、十大生态产业重点项目。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衔接,在对财政可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准备充分、条件成熟的项目,积极给予资金支持。要坚持做优做大做强原则,完善资本金注入机制,引导企业更好地服务于“五个制高点”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发展,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二)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推进“五个制高点”建设奖补机制,对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市县和部门进行奖励。积极落实省长人才奖,对长期扎根甘肃,为甘肃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社会普遍公认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对“五个制高点”相关高层次人才或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符合领军人才条件的,依法依规享受领军人才津贴、拔尖人才培养扶持以及医疗保险、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部门和市州应提供便利化服务。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一盘棋”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分工将“五个制高点”规划与本区域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紧密结合,明确责任和进度要求,务实有序推进。
(二)深化绩效管理。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五个制高点”和十大生态产业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研究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有效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及时纠正偏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滞留,支持重点项目早日落地、早见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有关支持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情引导,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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