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215线柳园至敦煌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批复
20-07-10 15:47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编辑:张玉芳
甘政函〔2020〕50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核定国道215线柳园至敦煌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请示》(甘交发〔2020〕43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国道215线柳园至敦煌公路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收费金额以元为单位,金额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办法取整为元。六轴及以上专项作业车车辆通行费按六轴货车收费标准收取。
二、收费期限
国道215线柳园至敦煌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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