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
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0〕7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持续深化全省“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交易成本和生产经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谁跟企业过不去,我们就跟谁过不去”的鲜明态度,持续多维度、立体化、全方位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更大激发市场活力。要切实把工作任务牢牢扛在肩上,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围绕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创新推出更多实招硬招,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既注重企业眼下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又着眼打破制约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给市场主体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靠实工作责任,强化任务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实施意见》提出的6个方面20条具体任务,主动认领各自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起责任,所涉及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围绕市场主体需求和我省工作实际,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要创新体制机制,借助信息技术手段,采取科学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工作质量效率。有关改革事项涉及地方法规调整的,要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抓紧按程序推动相关地方法规的立改废释。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任务,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加强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采用清单管理方式,跟踪问效,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视情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推进整改。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引导市场主体和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相关落实情况年底前报省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