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办函〔2020〕5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对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政府决定建立甘肃省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总召集人:程晓波 副省长
副召集人:徐延文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应华 省商务厅厅长
王彦生 兰州海关关长
成 员:王 骏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宏伟 省教育厅副厅长
巨有谦 省科技厅副厅长
李开明 省工信厅二级巡视员
周继军 省财政厅副厅长
白志红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胡雄韬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周邦贵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任福康 省商务厅副厅长
杨建仁 省文旅厅副厅长
蒋新贵 省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
朱继君 省政府外事办副主任
张 矛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田庆松 省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张 柯 兰州海关副关长
黄 磊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世涛 省税务局总会计师
袁海东 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逯守库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副总经理
李文瑞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副行长、省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石富覃 甘肃银保监局副局长
吴 涛 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行长
祝 文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钱 兵 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丽霞 省贸促会副会长
陈锋彦 省经合局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商务厅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兰州海关、省税务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参加人员为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必要时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议题和会务组织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二)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审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省政府决定。
(三)联席会议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地、各成员单位每年7月、次年1月底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有效推动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有关问题,及时上报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决策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积极处理需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通力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