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
完善甘肃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甘政办函〔2020〕61号
省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提请调整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的请示》(甘卫发〔2020〕147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省政府同意调整完善甘肃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甘肃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甘肃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进一步提升工作整体效能,经省政府同意,调整完善甘肃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机制和重大事件联合督查机制;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各地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研究拟定加强职业病防治的重大政策措施,向省政府提出建议;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应急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省总工会等1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省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卫生健康委1名副主任兼任,副主任由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1名责任处室负责人兼任,其他成员单位1名责任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并任本单位联络员。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省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工作的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和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甘肃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郭玉芬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 员:封奎海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
孟 开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光亚 省教育厅副厅长
巨有谦 省科技厅副厅长
段国发 省工信厅二级巡视员
李 剑 省民政厅副厅长
郝文杰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 诚 省人社厅副厅长
闫子江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马育功 省住建厅副厅长
陈 明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杨汉杰 省应急厅副厅长
李 勇 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李雪楠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谢宝成 省医保局副局长
陈 冰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
张弘强 省总工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