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特困救助供养未成年人年龄延长至十八周岁
原标题:我省特困救助供养未成年人年龄延长至十八周岁
中国甘肃网3月31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3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解读《若干措施》制定出台的相关情况。
我省《若干措施》主要有10个创新点
据介绍,我省《若干措施》已于2月3日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若干措施》共提出7个方面27项改革举措。我省《若干措施》主要有10个创新点:一是提出发展“资金+物资+服务”的救助新模式。二是细化访视照料的具体对象,将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三是提出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四个一”服务(每月理一次头发,每半月洗一次衣服,每周打扫一次卫生,每半年发放一次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四是提出探索开展“党建+救助”工作。五是提出完善困难群众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六是提出开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七是进一步细化了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措施。八是提出开发使用社会救助手机APP,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九是提出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投入力度,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十是提出探索建立社会救助领域信用体系。
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若干措施》从四个方面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进行了完善。一是拓展政策覆盖范围。《若干措施》提出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落实“单人户保”政策;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低收入家庭。
二是规范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若干措施》提出省政府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制定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并动态调整;市州参照省级标准确定本地区低保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
三是完善物价挂钩联动机制。《若干措施》提出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联动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扩大保障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四是发挥急难救助作用。《若干措施》提出对陷入临时性生活困境的家庭或个人,通过临时救助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分类分档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
今年我省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
为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我省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其中,城乡低保省级指导标准提高8%,分别达到年人均7476元、4788元;城市低保年补助水平提高到6492元,农村一、二类对象年补助水平分别达到4788元、4536元,三、四类对象保持不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9732元、6216元;护理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别提高到不低于1680元、3360元、4800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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