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 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
原标题: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
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
中国甘肃网12月30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元旦、春节将至,兰州市纪委印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以贯之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兰州市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纪律,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以任何形式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等;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内部食堂、“一桌餐”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组织隐形聚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支付报销或摊派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用财政资金举办年会、文艺晚会等。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到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将自觉遵守纪律的意识传导至每名党员干部身上。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把作风建设牢牢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监督。党员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抵制不良习俗和奢靡之风,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重要时间和关键节点,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要注重运用大数据监督、交叉互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提醒谈话、发放提示函等方式,严防“四风”反弹。要发挥好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电话、网络和微信等方式,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坚决通报曝光。要注重加强与行政、司法、审计、财政、群众等其他各类监督主体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协同,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内外互动的整体合力。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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