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兰疫防办发〔2022〕12号
各县区、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人员出行管理,有效落实省外来兰人员管控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加强省外来兰人员管控
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本县区本单位在省外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提前要求其就地过年,严格限制返回。对拒不执行限制出行要求的返回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置、管控。
1.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一律实行“14+7”管控措施,即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不少于7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落实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前的核酸检测要做到“双采双检、人物同检”。
2.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人员,一律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居家健康监测14天(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监测)。
3.对低风险地市人员,一律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居家自主健康监测7天。
二、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
各县区要进一步充实网格员队伍,加强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压实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网格化管理责任,织密兜牢管控网底。街道(乡镇)、社区(村组)要建立三包责任制,做好省外来兰人员、解除隔离人员以及其他风险人员的摸底排查,靠实网格员人盯人责任,加强日常健康监测报告,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县区要认真总结疫情防控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体系始终处于激活状态,各工作专班保持24小时应急值守,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完成平急转换,提级指挥、下沉作战,混合编组、集中办公,扁平化运行,力争24小时内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快速度控制疫情。
四、强化防控责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投入主要精力推动落实。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都要履行单位主体责任,研究细化防控措施,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要不断宣传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强化督导检查。近期,国家、省、市将分别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主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民政、邮政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和宣传等部门要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引导群众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出行、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不断提高全社会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构筑起群防群控坚固防线。
本通知中的省外来兰人员管控措施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到2022年3月15日,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各县区各部门适时采取更严格的防控措施。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