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兰州市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五一”将至,人员流动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加剧,外防输入压力增大。为全面扎实做好我市“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市内人员要合理规划假期生活,非必要不离兰、出省、前往涉疫地区。确需出行的,需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批,返兰时配合落实“提前报、落地查、落地采、分类管”等措施,未经报批同意擅自外出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继续暂停跨省组团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跨省自驾游、自由行旅游业务。
二、非必要不来兰。确需来兰返兰的,需提前1天通过“小兰帮办”完成线上报备,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宾馆电话报备。所有来兰返兰人员需在“两站一场”、交通检疫点落实“一扫四查”措施,即扫“小兰帮办”,查验体温、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区来兰返兰人员分别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集中隔离措施;有疫情的省份来兰返兰人员需现场进行核酸采样,对红、黄码人员继续分别执行14天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对绿码人员(长途货运司机除外)继续实行3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有序流动;抵兰后7天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省内其他市州来兰返兰人员,抵兰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第1、3天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对因瞒报、谎报、迟报和不履行个人防控责任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控人员聚集。要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出入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机构、农贸市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网吧、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小兰帮办”、查验行程卡、测量体温等措施,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保持安全距离。非必要不举办50人以上线下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要严格控制规模,5桌以上者需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参加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尽量避免聚餐活动,家庭聚餐不超过10人,在公共餐饮场所落实隔座就餐,提倡无接触支付,鼓励外带消费。
四、严格个人防护。落实疫情防控个人防护责任,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密切关注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及接触史,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加快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疫苗是目前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手段,“五一”期间,全市各预防接种门诊都将正常工作,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
本通告执行时间为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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