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细化抓手做实过渡期监督
原标题:甘肃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细化抓手做实过渡期监督
地处河西走廊东端、乌鞘岭北麓的古浪县,在甘肃省纪委监委等单位帮扶下脱贫摘帽后,走上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富民之路。11月2日,党的二十大代表,甘肃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赋来到这里,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工作调研。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部署新要求,主动对标对表,深入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保障和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王赋与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分享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体会、感悟和收获。
甘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严肃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加强对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惠民政策落实中“微腐败”等问题的治理,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退回的钱已经收到了……”不久前,平凉市庄浪县郑河乡郑河村的群众向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介绍了资金到账情况。
此前,县纪委监委收到该村群众反映,在领取地膜、化肥等惠民物资时,村里向他们收取费用。经查,郑河村党支部书记李某将帮扶单位无偿发放给群众的59卷地膜、76袋尿素变卖给86户脱贫户,所得资金8100元。最终,李某受到严肃处理。
甘肃省纪委监委搭建巩固衔接资金、直达资金、协作帮扶、村集体“三资”等“小专”监督为抓手的工作体系,梳理了巩固拓展、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三个方面35项监督重点,研究提出“谈、督、巡、问”政治监督组合拳、“一排二清三查四治”行动、抓典型抓具体等硬举措,抓实抓细专项监督,护航乡村振兴。2021年以来,全省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23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849人。
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党委原书记侯俊健、和平镇政府原镇长金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充当“保护伞”,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原科长李学义充当“保护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日前,甘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多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甘肃省纪委监委连续3年将“惩腐打伞”列为正风肃纪反腐重点,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完善与政法机关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等机制,健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处置、结果反馈和签字背书等制度,实施“一案三查”和提级管辖、交叉办案。同时,开展问题线索“清零”行动,3年问题线索办结率达99.8%;开展重点地区和行业乱象整治“挖伞”行动,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开展黑恶案件“过筛”行动,对234起涉黑涉恶案件上提一级“过筛”评查。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等“一难两乱”问题,甘肃省纪委监委在3市5区开展专项整治监督试点,今年4月在全省全面推开,探索切实可行的解决路径,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省纪委监委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低保、养老保险、医保基金、冬春救助等“四项资金”问题,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监督,督促民政、人社、医保、应急等行业主管部门着力整治履职尽责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等5个方面问题,督改问题5448个,追缴违规资金2.13亿元。
开展“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清退上缴资金1.1亿元,处理1612人;建成乡村振兴领域监督信息平台,公示资金4772亿元,清退上缴资金9007万元,处理1263人;出台乡村小微权力监督工作指导意见,推广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严查“微腐败”……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就业、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生态环保等8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推动相关主责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省医保局深入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诈骗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查处定点医药机构2664家,追罚2632.94万元;省人社厅针对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失业保险待遇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累计检查人力资源机构929家次,中小微企业1.7万户次。( 本报记者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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