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政办函〔2023〕2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甘肃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23〕5号),省政府决定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程晓波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黄 欣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 波 省统计局局长
周立荣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斌强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孙燕飞 省委政法委一级巡视员
张玉发 省委编办副主任
陶英平 省工信厅副厅长
张 鸿 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俊峰 省财政厅副厅长
姜显明 省住建厅副厅长
陈亚民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李雪楠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顾克勇 省统计局副局长
梁虎堂 省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彭国强 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唐文国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刚 省税务局总会计师
刘旭华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有关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我省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统计局副局长顾克勇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重要事项和建议方案,加强沟通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要求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领导小组不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