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拟出台《条例》加强校园安全建设
中国甘肃网7月29日讯(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程健 实习生 马丽娜)记者从正在召开的甘肃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了解到,《甘肃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提请会议审议。该《条例(草案)》聚焦当下校园安全治理新形势,补齐原有法规短板,构建全方位校园安全法治保障体系。
校园安全是办学治校的底线工程,事关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千家万户幸福安宁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2020年12月,甘肃省出台《中小学校安全条例》,为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师生权益保障提供法治支撑。随着校园安全风险呈现多元化、隐蔽化、复杂化新特征,原有条例适用范围有限、部分条款滞后,已难以适配当前校园安全治理实际需求。为此,甘肃省于2025年12月启动全新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固化校园安全治理成熟经验,健全校园安全法治体系,护航教育事业平稳发展。
起草工作正式启动以来,省教育厅深入基层开展广泛调研,充分收集基层教育部门、各级学校、学生家长代表意见诉求,借鉴广东省等地先进立法经验,征集各有关部门建议,经多轮修改,最终形成草案。
今年7月6日,十四届省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草案,经后续完善形成本次提交审议草案。
据了解,《条例(草案)》共计7章55条,围绕六大核心板块搭建完整校园安全治理制度框架。
厘清多方安全责任体系。明确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立坚持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原则,分层划分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庭、社会主体安全职责,搭建权责清晰的安全治理框架。
细化校内安全闭环管理。压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覆盖安全制度建设、重点领域防控、风险隐患处置全流程,重点规范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校园欺凌防治、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预防工作;针对寄宿制学校、职业院校、民办学校分类设置差异化监管要求,实现校内安全全链条管控。
完善校园周边协同治理机制。明晰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文旅、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工作职责,统筹校园周边治安巡逻、交通设施配套、经营场所专项整治等工作,建立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动态排查、定期上报、多部门联合处置工作机制,消除安全监管盲区。
落实常态化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要求学校联合公安、卫生健康、消防等单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与安全技能培训,切实增强师生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规范安全事故处置流程。明确事故发生后学校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人员救助并按规定上报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同步介入开展调查、划定责任;列明事故处置期间围堵校园、侮辱殴打教职工等9类禁止性行为,畅通纠纷化解渠道,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处理矛盾争议。
细化配套法律责任条款。坚持权责一致原则,明确学校及相关工作人员失职失责行为的追责标准,实现条例法律责任条款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事相关法律制度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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