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武都区汉王镇贾半山村原党支部书记贾斌全、村主任贾怀平、副主任贾冉娃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2013年6月,武都区汉王镇贾半山村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时,贾斌全、贾怀平、贾冉娃三人以他人名义虚报冒领危房改造项目资金57500元,用于解决新农村建设占地赔偿。2020年4月,武都区汉王镇党委分别给予贾斌全、贾怀平、贾冉娃三人党内警告处分。
2.成县抛沙镇供销社原主任贾泽、小湾村大坪山社原社长方李奎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问题。2008年至2018年,贾泽、方李奎利用职务之便,将租用的60亩小湾村桑园社荒地申报为退耕还林面积并违规领取补助款共计41908.98元,主要用于供销社日常开支。2020年2月,成县抛沙镇党委给予贾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方李奎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资金予以收缴。
3.西和县何坝镇南义村村委会主任孙文会在落实惠农惠民政策时优亲厚友的问题。2015年,孙文会利用职务之便,将其子户口迁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王某名下,使其违规享受2019年产业奖补资金4000元。2019年12月,西和县何坝镇纪委给予孙文会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予以收缴。
4.徽县扶贫办原主任蒲福如、干部王小龙在实施国家扶贫贴息项目时失职失责的问题。2013年4月,徽县扶贫办在组织实施徽县麻沿乡郭川村、虞关乡整乡推进贴息项目中,时任扶贫办主任蒲福如、干部王小龙工作失职失责,审核把关不严,未对相关项目进行实地验收,致使17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和8户养殖大户违规享受项目贴息资金共计49.3万元,其中徽县丰康良种猪繁育专业合作社董事长苟有祥违规套取项目贴息资金42890元。2020年1月,徽县纪委监委给予蒲福如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王小龙政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苟有祥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违规领取资金予以追缴。其他涉案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文县城关镇刘二坝村党支部书记刘四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作风不实的问题。2018年,刘四佑在上报刘二坝村危房改造项目资料过程中,工作不实不细,审核把关不严,致使7户危房改造对象资料房屋照片与实际不符。刘四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文县纪委给予刘四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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