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8月1日起施行
原标题:《甘肃省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8月1日起施行
中国甘肃网7月13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顾丽娟)记者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我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将于8月1日起施行,以促进甘肃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伤残抚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实施细则》共10章48条,对新办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和调整残疾等级的概念、具备条件、如何申请、所需材料和审核程序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范了办事流程。进一步缩短了伤残工作办理时限,提升了工作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明确了医疗卫生鉴定机构的责任、体检费用和时限,并对申请人对残疾情况医学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作出了具体规定,保证了伤残抚恤工作的严肃性、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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