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甘政办发〔2020〕12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十四五”期间我省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气象工作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能力,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中国气象事业70周年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快科技创新,努力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持续有力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努力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时代篇章提供坚实有力的气象保障服务。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系统完备、开放融合、创新协同,适应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0%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分以上,气象灾害损失占GDP的比重较“十三五”平均下降10%,全省气象整体实力保持西部领先,科技创新、人才支撑和人工影响天气等领域处于全国前列,气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将气象灾害防御全面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巩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强化气象灾害防御在综合防灾减灾中的先导作用,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把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气象标准体系,大力推进气象标准化应用,实施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建设标准化行动。针对森林草原火险火灾、重大污染事件、重大社会活动等,建立应急救灾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综合防灾减灾中的保障作用,及时启动相应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省林草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2.强化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和管理体系建设。完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制度,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危险地区人员提前转移机制。强化各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的防范部署和应急指挥作用,统筹人工影响天气、预警信息发布等机构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职能作用。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推进兰州、嘉峪关、定西气象科普场馆(基地)建设,提高社会公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机制,开展城市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评估论证。(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应急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气象灾害多发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精细化、立体化气象监测,优化全省站网布局,补齐观测要素短板并结合服务需求提升布设密度。建成定西新一代天气雷达,沿水汽输送带建立包含兰州、天水、陇南、平凉、庆阳、临夏等市州在内的大气垂直观测网,弥补观测盲区。提高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和气候趋势预测水平,构建精准、直达和广覆盖的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部门间协调沟通机制。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发布到村到户到人。构建灾害信息反馈机制,实现预警、灾情互联互通。(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应急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气象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4.丰富公众气象服务产品供给。将气象公共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和精细化需求。将气象智能观测、灾害风险智能感知和分区预警等技术运用于新型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等建设,丰富城市安全运行和智能管理专项气象服务产品。推动气象服务融入智慧出行等公众生活,打造高质量的融媒体气象服务。(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广电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旅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气象融入行业发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长效互通共享。提升黄河水利设施安全运营及重点沿河城市安全度汛气象服务能力。完善交通气象监测预报服务系统,增强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处置和交通运营管控能力。开展电力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提升风电、光电精细化智能预报预测能力。强化森林草原火灾火险等气象保障能力,健全完善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火险、异常高温干旱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加强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建设。(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旅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6.保障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构建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全力服务保障“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挖掘“旱”“寒”气候资源优势,着力服务保障戈壁生态农业、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联合开展农业保险天气指数研究,稳步推广天气指数保险等农业保险气象服务。针对旱作农业区和中、东部多雹区,强化重要农事季节人工增雨防雹作业频次。开展气候标志认证,完善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和溯源体系,打造系列“气候好产品”。大力推进“特色气候小镇”等生态气候品牌创建,助推发展乡村旅游新业态。(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发展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围绕全省农业产业布局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完善农业气象观测与试验站网,建设智慧农业气象大数据平台、业务平台、服务平台。推动建立集天气、气候、气候变化服务于一体、覆盖关键农事活动全过程的跟踪服务机制。开展重大气象灾害、作物病虫害预防等农业气象新技术研究。发展覆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助力构筑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8.加强重要生态系统气象保障服务。提升气象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能力,围绕祁连山国家公园、黄河流域上游水源涵养区、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生态气象监测、生态风险气象预警、生态经济气象支撑、生态治理气象服务,建立健全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科学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突发环境事件气象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气象条件预报准确率、沙尘天气精细化监测和预报预警水平,科学评估沙尘天气事件对植被覆盖、植被质量、绿洲变化、大气质量等的影响,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供气象服务。推进气象与生态环境部门的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提升突发大气污染事件气象应急响应能力。(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气象局、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工作体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0.优化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保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各项要求,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的领导和协调,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协调会议制度,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军地协同的联动机制。统筹各类专业队伍集约发展,加强基层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健全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配强骨干力量。按规定落实津贴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保持基层专业作业队伍稳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增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能力。开展云水资源评估、作业条件分析和效益评价等关键技术研发。优化高炮、火箭、烟炉等人影作业点布局。加快推进祁连山地形云增雨(雪)试验基地建设。持续开展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和作业装备自动化改造,推广物联网技术在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中的应用。推进大型无人机人工影响天气工程项目建设,构建无人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争取形成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业务体系。做好国家增雨作业飞机的管理使用和飞机增雨作业基地的运行保障。深度融合气象、空域管理信息,建立智能识别、科学智慧、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民航监管局、空军兰州基地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健全人工影响天气的安全监管。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巡查、保障体系。健全部门紧密协作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作业装备、弹药购销、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探索作业弹药专业化存储机制,落实作业人员备案和培训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气象科技创新,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13.着力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加强卫星、雷达、高性能计算机、综合观测试验基地和智能化地面观测设备建设,建立“数算一体”省级气象大数据云平台,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应用,构建高质量、高安全、高效率的气象数据业务体系。实现基于位置、在线互动、全媒体快速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综合运用信息安全技术手段,保障气象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全面提升气象综合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气象关键技术创新合作。支持气象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围绕提升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气象科技创新平台,推进中国气象局兰州大气科学联合研究中心、甘肃省干旱气候变化与减灾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张掖、武威国家气候观象台建设,推动甘肃省无人机人工影响天气技术重点实验室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15.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深化与中国气象局的合作,签署省政府与中国气象局新一轮合作协议,全面抓好合作协议的落实。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政策支持。将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内容和重大项目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切实加大对全省气象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统筹纳入财政预算。(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着力建设专业队伍。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力量培养复合型气象人才,加快建设高层次气象人才队伍。围绕数值预报、气象服务、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建设高水平气象科技创新团队。(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