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G85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
彭阳(甘宁界)至平凉至大桥村(甘陕界)段
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批复
甘政函〔2020〕129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核定G85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彭阳(甘宁界)至平凉至大桥村(甘陕界)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请示》(甘交发〔2020〕83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G85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彭阳(甘宁界)至平凉至大桥村(甘陕界)段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一)客车
(二)货车
(三)专项作业车
(四)6轴及以上货车
注:通行费计费规则按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则(2020)》《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程》以及相关规定执行。6轴及以上货车隧道加收标准按6轴货车标准收取。
二、收费期限
G85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彭阳(甘宁界)至平凉至大桥村(甘陕界)段收费期限为30年。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