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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G85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彭阳(甘宁界)至平凉至大桥村(甘陕界)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批复

20-12-28 11:05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编辑:张玉芳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G85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

彭阳(甘宁界)至平凉至大桥村(甘陕界)段

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批复

甘政函〔2020〕129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核定G85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彭阳(甘宁界)至平凉至大桥村(甘陕界)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请示》(甘交发〔2020〕83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G85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彭阳(甘宁界)至平凉至大桥村(甘陕界)段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一)客车

  (二)货车

  (三)专项作业车

  (四)6轴及以上货车

  注:通行费计费规则按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则(2020)》《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程》以及相关规定执行。6轴及以上货车隧道加收标准按6轴货车标准收取。

  二、收费期限

  G85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彭阳(甘宁界)至平凉至大桥村(甘陕界)段收费期限为30年。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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