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
酒泉市肃北至沙枣园一级公路肃北收费站的批复
甘政函〔2020〕128号
酒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上报设置肃北至沙枣园一级公路收费站的请示》(酒政发〔2020〕101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市在肃北至沙枣园一级公路设置肃北收费站(K14+980)。
二、新设收费站的设计、建设要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
三、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批准。
四、新设收费站启用前,要积极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收费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收费站运营管理水平。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