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政府为民实事方案市级重症医学传染病区域改建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市级医院重症传染病患者救治能力,《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办实事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0号),将“关于提升公共卫生防疫能力的实施方案-市级重症医学传染病区域改建”列为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对该项目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背景及意义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是落实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和我省疫情精准防控的迫切需要。针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问题,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多次下发文件,要求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把重症病人集中到综合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集中救治,提高重症患者救治成功率。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本级财政医疗卫生投入责任,履行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建设主体责任。
2020年以来,我省已经通过国家及省级相关项目支持了部分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医疗救治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但是,由于我省经济欠发达,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大,尤其是各市级重症医学传染病区域建设与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不能完全适应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将市级重症医学传染病区域改建项目列入2021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适当改造升级,既满足“战时”快速反应、集中救治和物资保障需要,又充分考虑“平时”职责任务和运行成本,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补齐短板、堵住漏洞、强化弱项,提升全省疫情防控救治能力,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二、建设任务
按照平战结合、填平补齐的原则,在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选定1家综合医院传染病区或传染病防治专科医院,通过局部改造,设置不少于5张传染病重症监护病床,配备负压吸引、床旁监护系统和有创压力监测等基本生命体征的监护救治设备,使其具备传染病重症患者救治能力。
三、建设内容
(一)人员配备。医护人员配备能够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医护人员梯队结构合理,均应受过专业训练、掌握重症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能独立开展工作。
(二)建筑布局。传染病重症监护区域的整体布局应当考虑到传染性疾病重症患者的需求,能够实现“平战结合”。应当规划合理的包括人员流动和物流在内的医疗流向,为医务人员、患者和医疗污物等设置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相关要求的进出通道。
(三)病房建设。传染病重症监护区域内单间病房的使用面积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为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建议尽可能设置单间病房或分隔式病床。传染病重症监护病房的装修应充分考虑便于清洁、防静电和防火的要求。每间病房应当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配备足够的非接触性洗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装置。
(四)设备配置。传染病重症监护区域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测、检查和治疗设备,配置适合重症患者使用的病床,配备防褥疮床垫,以保证重症患者的救治需要。
四、资金保障
省级财政预算安排4500万元,为每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各补助300万元,完成市级重症医学传染病区域改建工程。
五、明确责任
14个市州人民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要建立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每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项目完成情况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各项目实施医院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强化质量管理,完成重症医学传染病区域改建任务。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项目实施,掌握项目进展,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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