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
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政办函〔2021〕53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重大事项,加快推动项目落地,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石谋军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何 伟 副省长
程晓波 副省长
成 员:焦 石 省政府副秘书长
梁朝阳 省政府副秘书长
徐延文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怀仁 省委编办主任
康 军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世荣 省科技厅厅长
张智军 省财政厅厅长
周丽宁 省人社厅厅长
丁巨胜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
杨建武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苏海明 省住建厅厅长
郭玉芬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金中杰 省医保局局长
王 胜 省药监局局长
赵喜泉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张伟文 兰州市市长
陶正茂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 明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陶正茂、陈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加强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及运营发展等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工作落实;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省发展改革委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省卫生健康委重点推进筛选承建医院、强化与输出医院对接洽谈、编制建设方案等专业性业务工作,并及时梳理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向领导小组报告。其他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共同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
若有新增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需要,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可增补项目承接地政府和项目承接单位负责同志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