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
G227线六东、G312线甘临、S18张康
一级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批复
甘政函〔2022〕4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核定G227线六东、G312线甘临、S18张康一级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请示》(甘交发〔2022〕2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G227线六东、G312线甘临、S18张康一级公路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其中,对新通车的G312线甘临、S18张康一级公路新核定收费标准,对已通车运营的G227线六东一级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3条一级公路收费标准相同,同步核定月票和一卡通收费标准,具体为:
(一)客车
(二)货车(含专项作业车)
(三)6轴及以上货车
注:通行费计费规则按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则(2020)》《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程(2020)》以及相关规定执行。六轴及以上专项作业车车辆通行费按六轴货车收费标准收取。车辆可就G227线六东、G312线甘临、S18张康一级公路中任一条办理月票,月内通行该条公路不再另行缴纳通行费。ETC车辆可办理一卡通,月内通行上述三条一级公路均不再另行缴纳通行费。
二、收费期限
G227线六东、G312线甘临、S18张康一级公路收费期限为20年(G227线六东一级公路收费期限包含已通车运营时间),收费期满终止收费。《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G227甘州城区经民乐生态工业园区至山丹东乐一级公路收费标准和期限的批复》(甘政函〔2020〕3号)同时废止。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