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国务院
《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地方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2〕4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国发〔2022〕9号)要求,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分解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地方重点工作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特殊而重要。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经济稳中向好、稳步提质,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积极汇报对接。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对照分解任务,对各项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尽快与对口国家部委汇报衔接,抓协调、抓服务、抓调度、抓落实,切实把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各项目标任务转化为有利于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项目,努力争取国家倾斜支持。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季度向对口国家部委报告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特色亮点、成效经验和问题困难,切实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各牵头部门汇报对接成效要及时报告省政府。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的职责,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部门全力落实的责任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目标管理,制定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任务落实。
四、加强跟踪督办。各牵头部门要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实行台账化管理、全过程管控,及时开展跟踪调度和督办盯办。省政府办公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台账,对标对表定期开展督查督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各牵头部门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省政府报送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地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附件: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地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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