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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的通知

22-01-04 09:59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编辑:张玉芳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甘肃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1〕11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

  水是生命之源、发展之要、民生之本。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基本支撑、重要保障。经过多年努力,我省缺水局面得到很大缓解,但依然存在水资源配置不够合理、水利基础设施体系不够完善及水利工程效益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为解决我省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要以“抓续建、抓配套、抓更新、抓改造,打通最后一公里,用好现有水资源”(以下简称“四抓一打通”)为重点,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益,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保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决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下简称“四水四定”)要求,聚焦水资源、水工程、水灾害、水生态、水管理等领域突出问题,以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四抓一打通”为方向,全面推进水利补短板、强监管和改革创新,着力完善供水网络体系,切实加强水生态保护与治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公共服务需求,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水利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和防洪安全,使水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远近结合、统筹谋划。将“四抓一打通”贯穿“十四五”及更长一段时期全省水利发展改革全过程,近期集中力量解决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短板和弱项,中远期统筹考虑重大引调水工程,加快完善全省水网体系布局。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针对全省供水保障、防洪保安、水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水利工程评估,统筹实施拓展延伸、配套完善、节水开源、水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改革创新、多方发力。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四抓一打通”的强大动力,深化水权、水价、水利管理和水利投融资改革,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四抓一打通”建设。

  (三)主要路径。

  以提升全省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对全省水利工程体检会诊和评估论证,形成问题、目标、任务“三个清单”;坚持节水优先、大力开源,通过推进工程抓续建,巩固拓展抓配套,提质增效抓更新,优化提升抓改造,构建全省供水网络体系。省级抓好重大工程布局和重要政策制定,开展引洮供水、引大入秦、景电提灌等重大工程和大型灌区的运行管理效果评估,积极推进白龙江引水工程方案比选和前期论证、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重点水资源配置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优化全省水资源配置格局。市县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全面摸排供水现状,挖掘供水潜力,完善配套设施,打通供水“最后一公里”,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抓续建。统筹已建、在建和新建水利项目,加快发挥工程效益。深度挖掘引大入秦等已建工程供水指标及供水能力,扩容增效,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加快引洮二期等在建工程建设进度,及早投入运行;抓好引大入秦延伸增效等工程前期工作,尽快落地实施。

  ——抓配套。围绕引洮、景电等重大水利工程,抓好相应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引洮二期城乡配套、景电灌区现代化改造等工程建设,进一步促进工程达产达效。通过实施水库、淤地坝项目,完善调蓄配套设施,延伸供水网络体系。

  ——抓更新。针对部分已建水利工程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等问题,系统开展城市与农村供水工程联网更新和提标改造,消除隐患、补强弱项,有效恢复工程功能。

  ——抓改造。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谋划实施引大入秦向石羊河补水、引洮二期庄浪应急供水等工程,达到规模扩容、提标增效、功能转化,提高供水保障程度。

  (四)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省水利“四抓一打通”取得阶段性进展,引洮供水、引大入秦等重点水利工程输配水体系基本建成,重点河流、重点河段防洪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水利投融资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水利智慧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5年,全省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解决,建立区域性水网体系,建成现代化水安全保障网络,完善江河防洪减灾体系,形成美丽健康的河湖水生态系统,逐步构建起现代水治理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保障有力的水利工程体系。

  1.优化全省水资源配置格局。

  管住“水袋子”。根据流域、区域水资源特点,统筹地表水与地下水、当地水与外调水、常规水与非常规水,科学合理配置水资源,提升配置效率。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细化实化“四水四定”举措,优化用水结构,提升用水效益。强化水资源监管,加强水资源计量监测能力建设,推进水资源精细化管理,2025年前重要控制断面和规模以上取水口全面实现在线监测。开展长江、黄河和内陆河三大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综合评估,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分区管控体系。大力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

  建好“水盆子”。针对全省水资源分布不均、调蓄能力弱的实际,统筹供水、防洪、灌溉、生态环境改善和河湖连通工作,在管好用好现有调蓄设施的基础上,依托骨干水网工程体系,因地制宜谋划建设一批高质量调蓄设施。制定甘肃省“水盆子”建设行动计划,力争2025年前立项建设10座中型水库、100座小型水库(调蓄池)和1万座小塘坝,有效提升水资源调蓄能力和抗旱应急供水能力;2035年前持续推进调蓄设施建设,基本解决调蓄能力不足问题。有序推进巴家咀、双塔、鸳鸯池等水库清淤试点工程,积极探索多泥沙河流及黄土高原淤积水库恢复功能的有效路径和长效机制。

  盘活“水指标”。积极配合国家做好黄河“八七”分水方案调整,最大限度争取更多甘肃黄河水量分配指标。严格取水许可管理,以红线指标为约束,结合实际用水,推进取用水指标动态调剂,对长期存在指标闲置的水利工程,及时研究调整取水指标。加强引洮供水、引大入秦、景电提灌等重大水利工程水量指标的统筹管理与使用,及时调整优化水资源配置区域和方向,鼓励水量指标向配套工程建设好、用水需求增长快的地区和行业倾斜。市县人民政府加强对本区域用水指标的清理核算,在取用水控制指标内,通过节水等措施减少用水的应及时退减取水指标,为本地区新建工程腾出指标空间。加强缺水地区城市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完善“水网络”。主动对接国家水网工程总体布局,积极配合国家开展黄河流域重大水利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深入开展南水北调西线我省水资源需求及配套工程布局研究。准确把握全省未来水资源供求趋势,科学谋划建设一批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建成引洮供水二期、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等骨干水网工程。加快推进临夏州供水保障生态保护水源置换、陇南特色农业产业供水等区域供水工程。加快推进白龙江引水工程方案优化论证,构建长江、黄河两大流域水资源调配通道,完善黄河重点支流泾河、渭河、洮河水网体系。持续推进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进一步深化前期论证,优化工程方案。有序推进引洮济渭、河西补水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构建“四横一纵、九河连通、多源互济、统筹调配”的全省大水网格局。

  2.推进重点水利工程提质增效。

  优化工程功能。加快引洮供水二期工程建设,完善供水网络,拓展供水功能。开工建设引洮供水二期向庄浪应急供水工程,深入论证引洮延伸向平(凉)庆(阳)地区供水。推进引大入秦工程延伸增效,实施引大干支渠封闭改造工程,保障兰州新区及周边区域城乡及产业发展用水需求,开展引大入秦向石羊河补水工程论证。实施古浪黄花滩生态移民区供水景电二期节水改造及生态治理工程,深入保障生态移民区新增用水需求。充分发挥刘家峡、九甸峡水库两座“大水盆”的综合利用功能,推进兰州城区周边沟道综合治理,建立兰州城市生态水网。

  完善配套体系。加快引洮供水一期工程内官、首阳等调蓄设施建设,推进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确保与骨干工程同步发挥效益。完善景电、靖远双永、引洮入潭等重点工程调蓄体系,合理布局调蓄设施,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围绕小盘河、莲花寺等一批已建重点水库,加快实施配套管网建设,保障县城、城镇及农村生活生产用水。加快盐环定扬黄甘肃段专用工程提质增效,配套建设甜水堡等调蓄设施,向庆城、西峰延伸供水。推进引硫济金工程金昌市调蓄设施和专用输水渠道建设,补齐季节性缺水短板,延伸向周边严重缺水地区补水。

  提升工程效益。强化重大水利工程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破除行业及区域壁垒,主动推进水资源供给侧与需求侧的精准对接,积极培育和发展用水市场。在保障城乡生活等基本用水的前提下,运用市场手段,引导水资源向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等高效集约行业配置。总结评估引洮供水、引大入秦等工程生态供水成效,制定完善水利工程生态供水相关政策,提升工程生态效益。

  3.加强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

  完善灌区骨干系统。完善引洮供水一期工程农业灌溉渠系,建成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农业灌溉工程。实施引大、景电、靖会、鸳鸯、昌马、红崖山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分批推进其他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丰乐河、刘川等16处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对灌溉渠系“卡脖子”段实施改造,有条件的灌区积极推进管道化输水,适时开展其余91处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疏通田间“毛细血管”。加强部门协作,推进灌区末级渠系、田间工程配套和小微型水源工程建设,围绕特色农业、庭院经济,实施一批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逐步完善农村水网体系。结合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依托,以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为基础,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健全完善量水设施,加强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提升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

  4.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积极推进城市与农村供水工程联网改造,向城乡结合部、郊区延伸供水,扩展城市供水范围。有条件的地区,以城乡“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为方向,通过对农村供水水厂扩容、提标制水工艺、改造老旧管网、科学定价收费、提升供水服务保障等举措,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推进工程规模化。实施155处农村水源保障工程。承接已建、在建和“十四五”期间全省规划建设的城乡骨干水源和重点供水工程,按照“建大、并中、减小”要求,配套建设水厂、调蓄设施,有效减少各地单村供水工程和依靠水窖、小电井等方式供水人口数量,扩大集中供水保障程度,进一步释放规模化潜在效益。

  推进管理智慧化。按照精准控制、智能调配、自动预警等要求,推进“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水量、水质、水压等关键参数在线监测及主要供水设施设备实时监控的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发全面感知、实时传输、数据分析和智慧应用系统,增强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

  5.着力完善区域性防洪减灾体系。

  补齐防洪体系短板和弱项。实施黄河干流防洪治理二期工程,协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黄河干流甘肃段综合治理。继续实施白龙江、泾河、疏勒河等江河主要支流及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进一步查漏补缺,推进河流系统化治理。实施兰州市防洪综合治理,开展天水、陇南、临夏等重点防洪城市防洪减灾能力和防洪标准复核,适时开展提标建设。推进重点山洪沟道治理,巩固提升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能力。实施鸳鸯池、东峡、巴家咀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按期开展水库安全鉴定,形成保障工程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

  深入提升洪水灾害预防能力。持续加强水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立省级水文预测预报预警和信息服务平台,实施水文站提档升级改造,补充完善防汛减灾水文站网,并与周边区域建立水文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制定超标准洪水、水工程应急抢险和水库调度等方案预案,开展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编工作,完善河流、城市防洪预案体系,加强防汛培训宣传和实战演练,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6.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因地制宜实施水保建设。以陇中陇东黄土高原为重点,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等工程。深入推进陇东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对庆阳董志塬、平凉白庙大秦塬等102个黄土塬面实施塬面保护建设。

  分区施策推进综合治理。加强甘南高原、祁连山、两江一水、渭河源等重要江河源头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围绕泾河、渭河等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实施以支流为骨架、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马莲河及葫芦河水土保持绿色长廊建设。开展刘盐八库区周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7.开展水生态修复治理。

  推进重点河流修复与治理。实施庄浪河、祖厉河、宛川河、湟水河、泾河等生态脆弱河流的修复与治理。推进甘肃渭河流域水生态治理,将渭河流域建设成为我省黄河治理保护示范性流域。结合兰西城市群生态建设,建设一批河流型生态廊道。进一步巩固河西内陆河治理成效,推进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前期论证,争取启动实施。抓好山丹马场及周边区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水利保障工作,推进山丹河及西大河流域以水定产、以水定地、量水而行示范区建设。开展白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推进全国示范河湖建设,继续开展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试点工作。合理确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持续推进河湖生态流量管理。

  梯次推进水美乡村建设。围绕乡村宜居宜业,立足乡村河流特点和保护治理需要,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发挥好张掖市临泽县、陇南市康县、临夏州和政县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国家试点县作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国家试点基础上,适时启动省级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工作,力争形成水美乡村遍地开花的局面。

  实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严格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制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地下水水位管控指标,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明确全省禁采区、限采区范围。完善甘肃省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加大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力度,通过高效节水、退减灌溉面积、调整种植结构、水源置换等措施,进一步压减超采区地下水取水量。推动实施河西走廊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与保护方案,加强地下水涵养与储备。综合施策,系统治理,逐步实现全省地下水采补平衡。

  8.推进“智慧水利”建设。

  加强全面感知监测网建设。建立健全区域全覆盖水监控体系,加强全省水文监测空白区、薄弱区建设,大力推进水文监测站点建设。加快完善重点洪水易发区、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体系。以河西内陆河流域为重点,结合地下水“双控”,加快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努力建成较为系统、完整的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非农业灌溉用途的河道外取水口、规模以上取水口、大型及重点中型灌区渠首实现在线监测计量全覆盖,农业灌溉机井、调水工程及河道外河湖补水实现监测计量全覆盖,分类推进其他中小型灌区监测计量,取水量计量率和在线计量率明显提高。开展河湖生态流量监测、河湖水域岸线利用及水面面积监测,实施重要江河湖泊饮用水水源水质能力、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等工程。加强高分遥感卫星、雷达、无人机等监测手段应用,实现对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治理、水土保持等活动的全覆盖全流程动态感知。完成省级水利物联感知平台、视频集控平台建设。

  建设涉水业务智能应用体系。以黄河沿线为重点,开展智慧水利专项建设。牢牢把握“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以数字化场景、智慧化模拟、精准化决策为路径,以构建省域内数字孪生流域为核心,全面推进算据、算法、算力建设,率先在流域防洪、水资源管理调配开展“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智慧水利建设,逐步形成“2+N”智能业务应用体系。全面推行“互联网+安全+监管”,为水利工程安全高效运行和流域管理提供有力保障。加快构建覆盖水资源管理、病险水库、河湖长制、水土保持、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工程运行、水政执法、节约用水、水库移民、水利监督、水利政务服务等水利业务应用网络,实现水利全业务领域智能化升级。以重大水利工程为载体,推进智慧引洮、智慧引大、智慧景电等数字孪生工程试点建设。

  (二)构建协同高效的现代水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水法治建设。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配合国家开展黄河立法工作。做好《甘肃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条例》《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推动制定《甘肃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适时修订其他涉水法规规章。制定全省用水指标动态调剂、水权交易、水价改革、重点工程运行效果评估、用水管控与节水激励、河湖保护等管理办法。出台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奖补办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项目和资金申报指导意见,指导市县制定相关政策,为“四抓一打通”提供法规制度保障。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放到位、管得住、服务好。建立“四抓一打通”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省市县事权划分,推进引洮供水等重大项目配套工程审批权下放,发挥市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对违法取用水、侵占河道、河道非法采砂等水利突出问题专项执法,开展重点领域、敏感水域常态化滚动排查整治。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水利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的联动执法。

  2.加强涉水事务监管。

  强化水资源监管。深入推进取用水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开展全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全面摸清取水口底数。加快实施《甘肃省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加强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现代化提档升级,力争水量、水质及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点覆盖市县行政区界等重要控制性断面、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水功能区、规模以上取水户和大型灌区,为水资源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强化河湖监管。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强化河湖分区管控和用途管制,落实河道采砂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采砂管理。聚焦“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统筹河湖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理,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大河湖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托智慧水利建设,完善甘肃省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加强河湖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段和敏感水域进行在线监控。严格落实《甘肃省河湖长制督查方案》和河湖长制考核制度。

  强化工程监管。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强化前期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建成后“晒太阳”情况。积极有序推广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总承包等建设模式。完善中小型水库、农村饮水、灌区末端等工程运行监管机构和办法。加强工程投资、质量管理、移民安置、工程验收各环节全过程监管。在工程建设领域探索实行“多评合一”“联合验收”等新模式。建立全省水利工程风险隐患清单并动态监管。完善全省水库(电站)、泵站、水闸、灌区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平台。

  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持续创新监管手段,深入推进人为水土流失遥感监管常态化机制,加密水土流失监测站网,积极推进“智慧水保”平台建设,加快构建以“互联网+监管”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模式。建设全省水土流失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实现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覆盖。

  强化水安全风险监管。建立水安全风险应对协调机制,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风险源防控,建立水安全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城乡供水工程应对特大干旱、突发污染事件等应急保障预案。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淤地坝防汛监测预警、汛限水位和水利工程防洪抗旱调度运用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制度。

  3.强化科技创新支撑。

  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水利人才,加强水利行业智库建设。围绕规划计划、水资源管理、项目建设、农村供水保障等重点领域,分层次、分类型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行“人才+项目”“团队+项目”方式,为人才成长成才创造机会、搭建平台。以挂职、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省、市、县水利系统人才交流培养,为促进水利高质量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强化科技赋能。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支持省内水利单位成立黄河治理保护研究机构,建设甘肃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强水土保持、水生态修复、节约用水等领域重大科技问题研究,积极申报国家自然基金等高层次研究与推广项目,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加快水利科研院所体制机制改革,扩大科研自主权,完善水利科技创新激励体制。

  4.推进水文化建设和水情教育。

  传承“水文化”。搜集整理甘肃水利史话、流域大事记等资料文献,开展水利遗产资源调查,积极将古灌区、古堤防等历史遗存遗迹积极申报并纳入各级文物保护名录。建设提升刘家峡、景电、引大、引洮等重大水利工程展示馆,拓展建设水利科普教育基地。鼓励挖掘当地水文化资源,建设水利展馆、陈列沙盘、水工模型等展示展陈设施。结合河湖治理修复、河湖水域岸线整治等,融合推进河湖水文化建设。

  讲好“水故事”。加强水文化宣传教育,发挥水利行业先进人物事迹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评先选优等活动,开展水利题材文艺作品创作。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推进水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引导公众知水、节水、护水、亲水。

  (三)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

  1.深入推进水权改革。

  明晰“水权属”。配合开展跨省重点河流水量分配工作,推进省内跨市县河流水量分配和地下水管控指标的确定,明晰区域用水权。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建立覆盖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的取水管理体系,明确取用水户水权。开展区域取水许可、分水指标的梳理清算,实现工程、区域、流域之间指标的衔接和闭合,加快形成全省水量指标“点、线、面”一套账。探索建立闲置用水权认定和处置机制,盘活存量水资源。

  发展“水市场”。推动流域、地区、行业、用户间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通过水权交易方式解决新增用水需求。鼓励取水权人通过节约使用水资源有偿转让相应取水权,促进用水效率和效益提升。加强水权交易监管,保障水权交易公平性和合法性。总结疏勒河流域水权试点改革经验,率先在河西地区建立较为完善的水权水市场,其他区域依次推开,逐步实现全省水权交易合理有序。

  2.着力推进水价改革。

  加快重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贯彻落实《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水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引洮供水、引大入秦等工程为重点,将水价改革作为保障水利工程良好运行的有效抓手,破解水利工程收益难以覆盖运行成本的难题。引洮供水工程加快制定出台城乡居民、工业、农业、生态分类水价,引大入秦工程进一步完善水价体系,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工程供水水价基本达到运行维护水平。积极探索推行两部制水价,增强水管单位经营积极性和“造血”功能。对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的水利工程,可由项目投资运营主体与用水户协商定价。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供水计量设施,全面推行计量收费。按照《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2年底前完成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成本监审工作,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成本监审工作。科学制定价格调整方案,到“十四五”末,河西灌溉农业区和中部提水灌区农业水价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因地制宜健全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有条件的地区要将奖补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缺水地区优先采用“一提一补”方式,在合理调整水价的同时,对定额内用水提价部分向用水主体发放补贴,并对节水的部分以资金奖励、水权回购、节水设施购置奖补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调动农民节水积极性。中部提灌区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紧密结合,形成典型经验,加快复制推广。河西灌溉农业区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持续抓好巩固提升;东南部补充灌溉区基本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对于通过土地流转承包经营,种植产出效益高、水价承受能力强的用水企业,供水水价应率先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逐步达到完全成本水平。

  深化城镇供水价格改革。对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科学制定并动态调整用水定额,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符合产业目录的高耗水特种行业从高确定水价,倒逼用水主体主动节水。在合理确定用水量前提下,建立“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核心的定价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

  3.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创新重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加快理顺引洮供水工程管理体制,推进引洮一期和二期工程整体运行及管理。优化引大入秦工程供水结构,完善以城市供水和产业供水为主的管理体制。支持引洮供水、引大入秦、景电提灌工程创建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九甸峡水库等大型水库为重点,建立完善发电、供水、防洪协调机制。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新建重点水利项目实行“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新模式,按照建设运行管理一体化原则组建项目法人,提高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厘清工程管理单位社会服务和经营性职能。支持省内国有企业,发挥水务建设管理优势,纵向贯通水务一体化产业链,横向拓展涉水业务供应链,实现企业的良性经营。鼓励市县人民政府推进水源工程、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一体化建设运营。

  深化中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中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积极探索管养分离,因地制宜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等水利工程集中管护模式,推动全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物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建立小型水库良性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切实明确管护责任,探索区域集中管护模式,积极申报全国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区)。深入推进基层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严格定编定岗定员,基本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工程维修养护。

  4.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

  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带动作用。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谋划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全省重点建设项目库和“资金池”。扩大省级水利资金“以奖代补”覆盖范围,对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大、工程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好、年度水利建设任务完成好的市州和单位加大奖励力度。鼓励各级政府积极申报水利领域专项债资金,争取以专项债作为资本金“债贷组合”再融资。

  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盘活现有重大水利工程资产,推动水利资产资源化、水利资源产品化。以引洮供水配套等工程为试点,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股权合作,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完善优惠和扶持政策,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建设运营。

  提升国有企业融资能力。充分发挥现有水利投资公司作用,鼓励各级水投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合作,稳步扩大融资规模。鼓励国有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海外债、中期票据等,通过基金、信托、保险等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探索资产证券化,开展水利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工作,有效盘活存量水利资产。充分发挥省水投公司在水利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和经营等方面作用,为“四抓一打通”重点工程建设筹集资金。水投公司进一步提升融资、经营管理能力,为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筹集资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四抓一打通”对全省水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明确部门任务分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逐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市县人民政府作为“四抓一打通”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前期推进、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行目标管理。

  (二)强化投入保障。加快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筹资模式,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中长期贷款、过桥贷款、惠农贴息、抵押补充贷款等政策性资金,积极争取乡村振兴投资基金等相关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不断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支持“四抓一打通”项目实施。

  (三)规范项目实施。要按照方案目标任务,统筹谋划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前期工作,形成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机制。要加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投入力度,保障前期工作经费,力争做到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开工一批;审批权限下放后,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督促推进,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审批;要严格执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严格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要加强对地方项目前期工作的支持力度,对具有引领、带动、示范性的省级重点水利项目给予支持。

  (四)严格监督管理。加强方案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方案实施情况跟踪分析、目标考核和监督评估机制。坚持以督导检查、发现问题为手段,以推动落实为目的,重点督查实施主体职责履行、任务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等情况,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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