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2〕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消防事业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甘肃省消防条例》《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甘肃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以及国家关于编制“十四五”消防规划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现状和形势
(一)“十三五”消防工作成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积极完善火灾防控体系,着力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消防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十三五”时期,因火灾造成的每亿元地区生产总值(GDP)人员死亡数、受伤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十二五”时期分别下降66.7%、33.3%、65.4%,连续15年未发生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在2019年、2020年国务院考核中均被评为“优秀”等次。
1.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出台《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甘肃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4部地方规章。每年签订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消防安全列入民生工程、平安建设、政务督查和绩效考核等重要内容,坚持年初有安排、年中有督导、年底有考核。调整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稳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入推行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文物等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户籍化”管理、“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等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自主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2.消防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安全监管。加快推进消防设施联网监测、专业维保,探索实施消防安全线上监管、火灾风险智能预警。持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检查等集中整治活动,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高层建筑、石油化工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电气火灾隐患等专项治理,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有效破解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十三五”时期,全省挂牌销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541家,督促社会单位整改火灾隐患112万余处,社会面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3.消防救援能力显著提升。适应“全灾种、大应急”要求,组建综合应急救援机动支队,分区域建设地质灾害、水域、山岳、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和应急保障大队。制定高层、地下、大跨度、石化、综合体、水域等6类专业队建设标准,优化组建39支市级灭火救援专业队。分区域建设地质灾害、水域等类型灾害事故专业化训练基地,大力开展特殊火灾扑救和疑难灾害处置课题攻关、预案编制和演练实训,主动探索应对新灾情的有效战法。加快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新增专职消防队员2588人、消防文员1768人,有效缓解基层一线消防执勤、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十三五”时期,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共接处警5.1万余起,营救被困人员9333人,疏散被困人员4.2万余人,抢救财产价值5.5亿元。
4.消防基础投入不断加大。落实《甘肃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累计投入消防业务经费9.8亿元,项目经费25.2亿元。建成省级战勤保障基地和12个市级战勤保障大队、12个市级训练基地、77个普通消防救援站、32个小型消防救援站,建成投用消防救援站总数达到155个。开展消防装备建设评估,加快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增配,消防车辆、消防员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灭火器材分别达到706辆、12.8万件(套)、2.1万件(套)、2.6万件(套)。新增市政消火栓8436座,总数达22542座。
5.消防信息化支撑作用明显。全国应急指挥信息网西北节点在兰州建成,省、市、县消防基础网络全面提速升级,16个消防通信指挥中心、120个独立接警席投入使用,消防物联网监测、消防技术服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管理等系统平台全面投入使用。消防救援队伍无人飞行器、轻型卫星便携站和新型单兵智能通信装备、消防救援站移动指挥终端和主战消防车车载图像采集终端设备、消防常规通信装备配备率均达100%,全省350M集群电台实现互联互通,全方位、立体化消防信息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6.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普法教育、基础教育、职业培训体系落实,积极组织消防宣传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增强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预防、避险、自救、互助和减灾能力。大力推进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制定《甘肃省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建成投用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87个。推进物联网宣传联播平台建设,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装终端4000台,建立新媒体平台183个,着力打造消防宣传矩阵,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水平。
(二)面临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省消防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传统与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交织叠加,消防安全治理水平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较大差距。
1.消防安全风险更难防控。“十四五”时期,我省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推进产业提质升级,打造千亿元级产业集群和百亿元产业园区,积极承接引进中东部产业转移,重大产业项目落户以及新兴行业发展将会衍生消防安全新风险,将对火灾预防和消防救援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受国内外环境变化、新冠疫情影响,企业消防安全投入不足,消防设施维护更新滞后,防范和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的任务更加艰巨。
2.消防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消防救援站、市政消火栓建设欠账率分别为14.4%、15.0%,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成区面积拓展,缺建数量将进一步增加。城乡公共消防安全服务不均衡,消防科技引领支撑和动能转化不足,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能力不强,基层消防管理组织建设亟待加强。
3.消防救援能力有待提高。甘肃是全国自然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地质灾害易发区、山洪易发区分别占全省总面积的50.5%和29.4%,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2万余处;地震活动分布广、频率高、强度大、震源浅、震害重,是全国地震活动最强烈的地区之一;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极端天气事件时有发生,灾害风险的系统性、复杂性、突发性日益凸显。目前,全省覆盖城乡、多元互补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尚不完善,已建专职消防队伍保障相对不足,专职消防队员“招不来、留不住、流动大”等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消防救援装备配备结构不够合理,高精尖装备数量偏少,缺配消防车辆181辆、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器材5.5万余件(套),山岳、水域、地震等救援装备和训练设施缺配情况更为突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和调配机制有待完善,多部门应急联动机制仍有短板,消防救援队伍应对全灾种的核心应急救援能力亟需提升。
(三)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我省处于多重发展机遇的叠加期、深化改革开放的攻坚期、弥补基础短板的突破期、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缩小发展差距的窗口期,全省消防事业进入新发展阶段,面临新发展机遇。
1.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对消防事业发展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构建新时代国家应急救援体系和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着力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推进消防体制改革,深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消防应急保障机制,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为推动消防事业持续向好发展创造了有利契机。
2.社会面广泛参与和支持为消防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诉求愈加强烈,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不断增长,公众消防安全素质不断提升,社会消防力量持续壮大,消防公益事业蓬勃发展,基层消防管理日趋健全,安全发展成为社会共识,消防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加快形成。
3.科技创新发展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伴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数字政府、大数据中心和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先进技术在消防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业态与消防工作深度融合,为消防监测预警、监督执法、指挥决策、应急救援和遂行保障等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以及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和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更加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好消防安全与发展、消防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坚守消防安全底线,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坚持深化改革、固强补弱。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消防工作制度体系,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稳固发展根基,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消防体制机制和执法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3.坚持科学统筹、协调发展。把握全省消防安全形势和灾害事故致灾规律,立足城乡一体化发展,突出城乡同步、区域协调,合理布局公共消防资源,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促进城乡抗御火灾风险能力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整体提升。
4.坚持科技支撑、创新驱动。深度融入“数字甘肃”建设,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快消防科技自主创新,互通共享有关消防工作信息数据,深入研发应用消防工作数字化系统平台,打造数字化、高效化、精准化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推动消防工作高效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5年,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工作基础更加扎实、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应急处置更加高效,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火灾事故总量平稳可控,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显著增强,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作用更加凸显,应对处置巨灾大难能力明显提升。到2035年,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高效运行,覆盖城乡的多元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全面构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达到更高水平,依法治理、科学救援、全域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2.分项目标。
(1)消防治理水平达到新高度。消防地方性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消防安全责任链条更加紧实,消防执法改革更加深化,火灾隐患综合治理更加高效,科技防控支撑更加有力,城乡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小火亡人有效减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全面遏制,人民群众消防安全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高。
(2)消防救援能力实现新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得到有力补充,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综合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全面加强,指挥协调、应急响应、社会联动等机制更加完善,先进技术、智能设备、特种装备应用更加广泛,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综合救援能力持续提升。
(3)消防基础建设迈上新台阶。深度融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消防规划编修科学合理,规划建设任务逐年落实。公共消防设施更加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更加有力,战勤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消防救援站、消防训练基地布置更加合理,城乡消防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
(4)消防人文环境得到新发展。消防职业保障和荣誉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更加完善,宣传培训渠道延伸拓展,社会消防专业技术人才大幅增多,消防志愿者队伍持续壮大,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普遍增强,消防工作公众参与度显著增长,消防行业更为繁荣。
3.主要指标。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完善督查考核、约谈通报、责任倒查等机制,每年组织消防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消防专项规划有关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救援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纳入城乡规划。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及时修订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火灾风险隐患分析评估、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工作。
2.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安全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和工作督办、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内容,推行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健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
3.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社会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鼓励社会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险、重点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火灾高危单位建立专业消防管理团队,健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规范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区域联防组织实体化运行,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升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
4.落实基层消防管理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格局,在火灾风险较高的县(市、区)设立事业编制消防安全指导服务机构,探索赋予在编人员消防执法权,试点推行消防委托执法。乡镇(街道)结合实际逐步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所),通过依法授权、委托等方式明确消防行政执法事项,鼓励安排事业编制人员从事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公安派出所依法落实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依法授权、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范围内承担消防安全领域执法工作。
5.强化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定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火灾调查协作实施细则,建强火灾调查专家组,组建火灾调查技术中心,推广配备现代化、智能化火灾事故调查装备,提升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火灾延伸调查,组织调查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及时公开评估结果。
(二)完善社会消防治理体系。
1.健全消防法规标准。以提升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建立健全与新时代甘肃经济社会和消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法规标准体系。推动地方消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修订《甘肃省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制定居民住宅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以及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编制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消防设施物联网监测系统技术标准,以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标准。
2.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全面推行“五位一体”新型监管模式,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火灾高风险场所、严重违法失信对象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推行消防产品、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开展“互联网+”监管,探索移动执法、线上管理。强化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源头管控,住建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建立工程建设信息共享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便民利企措施,建立落实消防安全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制度,进一步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
3.加强消防法治监督。落实消防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实行消防执法全程监督,严格实施消防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消防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消防救援机构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开展消防法规执行情况评估和执法检查工作。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重要信息和线索及时跟进,定期开展消防执法群众评议活动。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相互衔接的消防法治监督体系,不断开创依法行政新局面。
4.促进社会多元共治。全面推行专家检查制度,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检查、专业评估和隐患整改,针对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组织行业专家开展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制定综合治理意见。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工作制度,健全有效举报鼓励、恶意举报惩戒机制,拓展多元化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方式。大力发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加强和规范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优化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治理机制,推进专职消防网格员配备,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推行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和消防文员开展防火工作制度,推动消防救援站、乡镇专职消防队开展消防巡查,建立配套工作制度。
5.落实消防信用监管。落实《甘肃省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失信行为界定和失信信息归集、公开、应用、修复等制度,依托消防监督执法系统数据,建立消防安全信用信息档案,实现监管对象消防信用记录全覆盖。全面推行消防安全“黑名单”,将消防安全严重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对失信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拓展消防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应用范围,提高应用服务能力,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联合奖惩。实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积分管理。
(三)提升消防安全防范水平。
1.加强风险评估管理。按照省统筹、市县推动、行业指导、企业落实的原则,建立覆盖各地各行业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县级以上政府定期开展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评估,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风险评估,鼓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委托第三方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精准管控措施,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建立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火灾风险预警提示机制,提升精准防控能力。定期研判新能源、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分布式能源基地、化工园区消防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机制。
2.加强突出隐患治理。分区域、分行业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强化区域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分步实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消防安全综合改造,降低火灾事故风险。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攻坚行动,加强联合检查,科学合理管控,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时期重要工程推动建设。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监管,消除生产、销售、维修等环节隐患问题,住建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管控措施,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
3.加强重点领域整治。持续加强易燃易爆、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集贸市场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积极应对承接产业转移、园区打造、物流基地建设以及新兴产业发展衍生的消防安全风险,制定消防安全治理措施。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将老旧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能力提升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防范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推动“三合一”(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场所、沿街铺面开展消防安全提升改造,重点解决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乏等突出问题。
4.加强农村火灾防控。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力量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统筹实施改造提升工程,持续加强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基础建设,着力发展壮大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基层消防力量。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强化基层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加强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村民自建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强化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旅游民宿、小微企业、电商物流、直播平台等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
5.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将消防安全教育进一步融入国民素质教育、普法宣传、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分类分级建设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科普宣传点,选点建设消防主题公园和文化广场,依托兰州市城关区白道坪消防救援站建设国家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持续加强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化宣传活动,开展119消防奖、“优秀消防教师”和“消防小卫士”评选表彰,培养树立消防安全典型示范和消防公益事业“领头人”。推行“互联网+”消防安全教育,推广消防科普教育新媒体平台,加强媒体消防普法宣传,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知晓率。
(四)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1.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基础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时编修城市、县城、建制镇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检查。城市建设及更新改造时,按照标准建设符合道路、防火设计相关规划、标准要求的消防车通道。完善消防水源建设、管理、使用工作机制,补齐市政消火栓“欠账”,协力解决市政消火栓建设滞后、消防管网压力不足、消火栓损坏等问题,提高市政消防供水可靠性。将消防水源建设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新建、扩建城镇道路、给水管道时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在每个消防救援站辖区内至少设置1个为消防车提供应急水源的消防水池、天然水源或人工水体取水点,形成以城市供水管网和市政消火栓为主、天然水源为辅的城市消防供水体系。
2.推动消防救援站建设改造。聚焦灭火救援快速响应需求,按照“大站建强、小站建密、专业建精、微站建广”的思路,将消防救援站的建设规模、空间布局、建设用地等纳入强制性规划内容,通过多种方式大力推动城镇消防救援站建设,合理布局,补足缺口,实现消防救援站建设与城镇化进程同步发展。结合产业园区化、园区产业化布局,加快推进特定区域消防救援站建设,省级批复的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完成消防救援站建设和投用。强化重点森林火险县营房基础建设,对现有消防救援站承载力不足50人的县(市、区),增设专业森林消防救援站。
3.配强全灾种消防救援装备。结合灾害事故特点和实战需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加快推进灭火救援高精尖装备、特种装备配备,增配城市主战、远程供水、举高救援、重型泡沫、全地形救援等消防车辆和专用消防船艇,实现装备配备数量与质量“双提升”。补充地质灾害、雨雪冰冻、森林防灭火等自然灾害救援装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装备,加强灭火攻坚装备配备,配齐配强地震、水域、山岳、交通事故、工程机械、通信保障等专业救援队装备。推进消防员防护装备提档升级,加强高危灾害事故处置的特种防护装备配备,提升防护装备适体率。健全完善装备维修体系,推广应用装备远程技术保障系统。
(五)深化消防科技信息支撑。
1.加快智慧消防建设。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数字政府等建设体系,大力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与消防工作的深度融合应用,鼓励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探索信息化、智能化火灾防范措施。强化数据自动感知,升级消防设施物联网监测系统,推动社会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全要素接入。创新数据汇聚更新共享机制,加强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建立完善消防信息数据库,开展火灾风险智能预测预警研究和平台研发,实现火灾风险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统筹建设全省统一的社会消防公众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智慧火调”平台建设,在基层消防救援站全面应用消防站智能管理平台。
2.完善基础通信网络。完成消防指挥调度网至应急指挥信息网的整体接入,实现互为备份、上下贯通,将指挥调度末端逐步延伸至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提升网络安全综合防护水平,加强网络安全监测、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能力,防范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沿用公安PDT数字集群等无线通信系统覆盖城市通信,以公网无线通信为补充,利用应急370MHz频率,推进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保障无线通信网正常运转。
3.强化应急通信保障。提升重特大灾害现场和“断网、断路、断电”极端恶劣场景下的通信保障能力,消防救援支队按标准配齐卫星电话、北斗有源终端、语音图像自组网、内攻定位及动中通卫星车等关键通信装备,自然灾害重点县(市、区)消防救援站配备超轻型卫星便携站。加快发展志愿消防速报员、“轻骑兵”前突通信小队等力量,开展5G、无人机等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实现“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应急通信保障。到2024年,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各类通信装备配备率达到100%。
4.推进数字化辅助作战系统建设。完成消防智能接处警系统、智能指挥系统和重大灾害场景多源数据融合应用智慧平台建设,实现联网运行,构建智能、新型指挥体系。针对一类高层建筑、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商业综合体、地下建筑等重点单位,研发面向城市高层、地下空间、石油化工等重大灾害场景的多源数据融合应用智慧平台,实时感知分析、掌握场所风险隐患,全面支撑实战演练、灭火救援工作。
5.加强消防科技创新。通过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鼓励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消防从业单位开展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健全完善消防科技工作激励机制,推进消防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针对城市高层、地下空间、道路交通、水域、山岳、石油化工等典型灾害事故救援,积极开展伴随式运输机器人、长续航无人机灭火、穿戴式水域救援推进设备、灭火救援业务知识库等新装备、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全面推进消防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基地建设,推广应用智能化防火、灭火新产品和新技术,运用科技手段减少火灾隐患,降低火灾风险。
(六)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1.加强统一调度指挥。加快推进消防救援队伍总队、支队级智能指挥中心建设,深化消防智能接处警系统、智能指挥系统应用。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消防救援队伍主战主调,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原则,制定应急救援力量联训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完善分级响应措施。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志愿消防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的调度指挥,持续完善运行机制,制定跨区域应急救援指挥“两部八组”(前、后方指挥部和综合信息组、作战协调组、应急通信组、战地政工组、战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安全管控组、监督执纪组)工作机制。强化消防救援队伍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应急、气象、电力等部门以及驻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对接协作、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确保调度指挥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反应迅速。
2.建强综合应急救援专业队。结合全省灾害事故特点,全面加强各层级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建设一批“区域、省域、市域”尖刀力量,强化跨区域应急救援,提高极限条件下的综合救援能力。加强规模火灾处置编队、复杂灾害救援攻坚队等特种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分区域构建全省应急救援力量航空投送网络,推动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空中指挥巡查、抢险救灾、灭火救援、伤员转运和物资输送等专业化发展,因地制宜探索发展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形成空地协同一体化作战模式。
3.壮大多元化消防力量。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从2021年起分3年逐步申请增加重点化工园区、重要经济开发区、旅游区以及经济发达县(市、区)第二支行政编制消防救援队伍,逐步填补县级消防救援站行政编制执勤空白点;到2023年行政编制消防员与专职消防员比例达到1∶2。落实《甘肃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细化制定专职消防队员招录退出、职业发展、综合保障等配套政策措施,提高专职消防队员政治待遇和工资福利。推动符合建队要求的企业单位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符合条件的建制镇全部建成乡镇专职消防队并达到《乡镇消防队标准》(GB/T35547—2017)要求。鼓励支持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在未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和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按标准建设志愿消防队,街道、社区全面普及微型消防站。
4.提升消防救援队伍实战能力。着眼消防救援队伍能力转型升级,按照“体系完善、规划合理、功能齐全”要求,加快推进省级、市级消防救援队伍综合训练基地建设,强化消防训练设施建设,完善各种实战化训练功能,广泛开展专业培训和全员练兵,推动训练由“单一灾种”向“全灾种”转变。加强预案编制管理,统一预案标准,强化预案衔接,形成系统完备、贴近实战、协调联动的预案体系,开展常态化、实战化演练。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提高应对灾害事故的联动处置效能。
(七)完善应急救援战勤保障。
1.强化应急救援战勤保障能力建设。优化应急战勤保障基地布设,加快推进省级区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推动含森林火险县(市、区)较多的11个地区建成市级应急物资保障库,其余27个县(市、区)建设县级应急物资保障库。采取征召专职消防队员等方式,加强战勤保障力量,充实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战勤保障力量,配齐战勤保障类车辆和装备,提升“全任务、全地域、全要素”保障能力,构建“服务本域、辐射周边、遂行保障、即调即用”的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体系。
2.提升应急救援物资储运投送能力。贯彻落实《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纲要》,按照“任务牵引、平战结合、联勤联动、重点配置”原则,整合消防救援资源配置方式,加大装备物资储备,科学优化储备结构,合理扩大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完善属地联勤联动机制和装备应急保障响应机制,积极探索应急装备按灾害事故类别分类保管、集中存放,定期组织开展实战化战勤保障拉动演练。实行应急物资集成化仓储、信息化管理、模块化打包,完善紧急运力调集协调、跨区域优先通行等机制,统筹运用高铁、航空和大型物流等多元化运输方式,全面提高跨区域、成建制远程投送的机动能力,确保快速抵达、全域作战。
(八)强化消防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聚焦战斗力生成,坚持“两严两准”和“五个不动摇”,遵循“政治建队、改革强队、依法治队”的建设思路,加快构建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全面加强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消防救援队伍。广泛开展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达标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锤炼消防指战员法治思维、战斗精神和职业素养,提高打赢致胜能力。
2.强化新型高素质专业人才培养。构建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分岗位建立人才库,推动省内高校积极开设消防相关专业,探索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在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消防科技研发中心,定期选送人才骨干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训机构学习深造。建立互派骨干制度,加强消防救援队伍支队级交流培训。支持鼓励消防指战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社会技能培训鉴定,建立灭火救援专业技术骨干持证上岗制度,加大消防救援队伍高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培育力度,委托相关院校对专业技术干部进行定期培训。到“十四五”中末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编配率达到100%、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编配率达到70%以上。
3.加快推动发展消防文员队伍。建立和完善符合消防职业化特点的管理运行机制,落实完善消防文员有关待遇和工资福利,大力推行岗位等级、薪酬、合同续签与职业技能等级及奖惩等挂钩,在保障性住房、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制定落实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消防事业。强化优抚优待,开展消防文员队伍常态化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招聘消防文员派驻乡镇(街道)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消防队伍职业保障机制。落实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抚优待和职业保障等政策,妥善做好消防指战员子女入学、落户迁户、看病就医、绩效奖励、家属随调、退休保障等工作。加强消防职业荣誉制度体系建设,将消防救援机构和人员纳入各级表彰奖励体系。强化消防职业健康保障,落实遂行卫勤和职业健康工作经费,在兰州市、酒泉市、平凉市、甘南州、兰州新区建立区域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中心,提高职业病检测防护、诊断鉴定、综合治疗和康复保障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依据本规划科学编制本地区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将消防事业发展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实现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规划内容的统筹衔接,明确规划建设任务,加强工作指导,确保规划落实落细。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消防救援站、训练基地、战勤保障基地(站)等消防队站项目的支持和保障工作,对纳入本规划的消防队站项目列入政府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和年度推进计划。认真执行《甘肃省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地方消防经费保障责任,健全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按规定落实消防救援队伍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逐步落实专职消防队员执勤补助和现场救援补助。探索建立各级专业救援队伍经费补助制度,保障我省消防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三)实施督查考评。各地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监督问效、评估考核等工作机制,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加强对形势环境变化和困难风险演化的动态分析,及时对规划范围、任务目标、重点工程进行优化调整,确保规划推进科学有序。消防救援机构要适时组织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规划实施成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