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追认翁克俊同志为烈士的函
21-04-08 09:31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编辑:张玉芳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追认翁克俊同志为烈士的函
甘政函〔2021〕22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追认翁克俊同志为烈士的请示》(兰政报〔2020〕49号)收悉。经十三届省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研究,认为翁克俊同志牺牲符合《烈士褒扬条例》及《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同意追认翁克俊同志为烈士。
此复。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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